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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的产品一向是炫富必备,朋友圈刷屏利器。当“LV”那让人望而却步的价格与妹子们的购买需求产生矛
“LV”的产品一向是炫富必备,朋友圈刷屏利器。当“LV”那让人望而却步的价格与妹子们的购买需求产生矛盾时,高仿品就开始大行其道。普通消费者只知“LV”产品价格高,却不知为“LV”假货买单价格更高!
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因梁某某、梁某、韩某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中销售假冒LV的围巾、皮包、鞋子等,LV商标持有者路易威登马利蒂将梁某某、梁某、韩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其中,涉案的梁某某负责商品进货、定价及图文介绍制作;梁某负责网店日常管理、接单等工作;韩某则负责向梁某某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三人分工不同,却都涉嫌侵犯“LV”的商标权,那么,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呢?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从《商标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行为并不仅限于生产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这样的商品同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LV商标持有者将梁某某、梁某、韩某起诉至法院,实在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近些年来,淘宝商标侵权案频发。阿里巴巴集团为避免再次进入“恶意市场”名单做出了很多努力,工商总局也为整顿电商平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商标注册人的维权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商标侵权要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靠“投机取巧”或“傍名牌”是行不通的。拥有一款自己的商标,并将其经营成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才是正事。
由于《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然而,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预见性,很多企业会在发展壮大后生产其他类别的商品。因此,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最好能将相关类别也进行注册,便于企业向其他领域拓展市场。做好商标保护的企业可以避免侵权纠纷,能更加专注于自身发展;还能有效避免抢注风险,维护品牌价值;更可以在发现被侵权时,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不想像上文中提到的梁某某等人一样被起诉商标侵权,就要做好商标注册的申请工作。如果您想申请注册商标或是在其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就请联系中细软吧。中细软作为中国领先的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与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定能帮您解决遇到的商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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