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这些门道你要知

来源:中细软作者:编辑整理 2016-07-271731

商标转让之后,受让人不要以为商标到手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还有很多门道,中细软小知这就给各位知己讲一下

商标转让之后,受让人不要以为商标到手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还有很多门道,中细软小知这就给各位知己讲一下。

1.jpg

门道一:该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只有商标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同样,在十年内,您不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

门道二:保留该商标的使用证据,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纠纷。

中细软小知这就介绍几种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

1、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被许可人的实际使用视为该商标的使用,但应当由注册人 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对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 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但政府公告(包括《商标公告》)不在此列。

3、完全以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於商品或者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 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

门道三: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否则有可能被撤销或限期改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转让后的门道,今天小知就说到这里。需要提醒受让人的就是,在进行商标转让后也不能马虎大意,应及时的做出保护商标的反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被侵权时可以主动出击,取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1.jpg

【中细软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