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还能傍多久?2009六大知名商标侵权案例来源:中华商标超市网 作者:张华 2009-12-09
为什么国内会有这么多傍名牌?都是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没有利润,不会有这么多企业不惜冒着商标侵权的危险,非要去傍名牌。中华商标超市网(http://www.gbicom.cn )工作人员反映,很多买标者在挑选商标时也希望能打名牌商标的擦边球,以争取更多消费者的认可。这些手段也许见效快,长远来看却并无好处。2009年的新闻动态显示知名大公司们越来越注重自己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积极的打击侵权和傍名牌的行为。
在2009岁末,我们来盘点一下这一年来围绕名牌商标引发的种种商标侵权案例。
一, 可口与可日商标之争
近日,黄某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可口可乐公司,原因为黄某持有的“可日”商标被撤销。 也就是现在网络炒作比较热的“可日可乐”和“可口可乐”的商标之争。
争议商标“可日”由原告黄某申请注册在第32类啤酒、饮料制剂、果汁饮料等商品上,2004年3月21日获准注册。第三人可口可乐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对原告注册“可日”商标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口可乐公司的申请理由充分,争议商标“可日”与“可口”的整体外形近似,核定使用商品为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在第三人的“可口可乐”商标在先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在2009年7月出了撤销“可日”商标的决定。

做为“可日"的商标持有人黄某不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黄某认为争议商标从整体视觉效果看,两个字的争议商标“可日”和四个字的“可口可乐”商标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将差异如此之大的商标混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中文的含义完全不同,争议商标“可日”是一个独创词汇,没有任何含义,而引证商标中的“可口”具有特定含义。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发音完全没有近似性。并且两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据此,原告认为被告的决定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目前,本案尚未宣判。中华商标超市网将会和大家一起关注本案结果。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虽然此案的最后判决还要法院来宣布,但不知道哪位会凭空发明出可日这一词呢?毫无意义。明显是向着可口可乐看齐,但就算真正注册下来了,就价值么?山寨的可口可乐不知有几人敢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