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门户”被禁用为商标

来源:千龙网作者:千龙网 2009-08-111350

时代还未全面到来,争夺3G商标的第一战就已打响。已经运营了5年的“3G门户网”欲将自己的名称注册为商

时代还未全面到来,争夺3G商标的第一战就已打响。已经运营了5年的“3G门户网”欲将自己的名称注册为商标,却被商评委驳回。8月6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的决定,目前判决已生效而双方未提出上诉。这一案件的结果,意味着“3G门户”作为通用词汇,不会被允许注册为商标。


“3G门户网”是由久邦计算机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运营的一家无线互联网站,从2004年3月开通至今一直使用这一名称,已在业内发展得颇有名气。2004年11月,该公司向商评委申请注册“3G门户”为商标,类别为计算机用户间交换数据提供连接服务等。去年10月,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驳回了这一申请。


为此,久邦公司向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3G门户网”已经成为无线互联网行业的典型代表,而且已经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网站标识,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商评委应当核准加以保护。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申请商标“3G门户”可拆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3G”和“门户”,其中“3G”概念早在久邦公司2004年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就已经提出,一般消费者都知晓这代表了一种移动通信技术。作为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3G”已经在计算机领域有所应用,属于通用词汇。而“门户”是用户接触网络的入口,在互联网行业中也属于通用名称。由于在本案中,久邦公司没有提交相反的证据证明“3G”有除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之外的含义,因此“3G”和“门户”均为行业内的通用词汇,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虽然“3G门户网”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法院认为,这并不代表“3G”词汇是因为该网站的使用才被消费者知晓,而是“3G”概念早已提出并且由国家大力宣传倡导才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商标 禁用商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