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家杨丽萍诉云海肴侵权并索赔100万 法院判了

来源:作者: 2022-09-062212

著名舞蹈家杨丽萍以一部《雀之灵》惊艳了无数中国人,也让大家对云南心生向往。舞蹈《雀之灵》之后,杨丽萍创作出了舞蹈作品《月光》。也正是因为《月光》,杨丽萍和知名餐厅"云海肴 · 云南菜"(以下简称 "云海肴公司")打起了官司。

  著名舞蹈家杨丽萍以一部《雀之灵》惊艳了无数中国人,也让大家对云南心生向往。舞蹈《雀之灵》之后,杨丽萍创作出了舞蹈作品《月光》。也正是因为《月光》,杨丽萍和知名餐厅"云海肴 · 云南菜"(以下简称 "云海肴公司")打起了官司。

  舞蹈家与云南菜有何关系

  杨丽萍是国家一级舞蹈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她以“孔雀舞”闻名,有《雀之灵》《云南映像》等代表作,还是中国第一个举办个人舞蹈晚会的舞蹈家,曾于2021年连任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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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海肴,是北京心正意诚餐饮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之一。是4个80后合伙在北京开办的第一家云海肴·云南菜餐厅,目前已经扩展到北上广深等地100多家,2015年被云南省餐饮与美食协会评为滇菜“进京入沪下南洋”首席示范企业,一道招牌汽锅鸡更是吸引了不少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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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是著名舞蹈家,一家为口碑不错的连锁餐厅,由于云南元素的装修风格惹了祸,而打起了官司,法院判决来了。

  事件回顾:

  2019年,杨丽萍发现,云海肴在北京天通苑店、中关村欧美汇店等多家分店的屏风、墙画、灯笼、隔断上,擅自使用了她的舞蹈作品《月光》,这些装饰作为餐厅主体装潢的一部分被放置在餐厅显眼位置,还在云海肴公司的官方网站及微博中进行了网络传播。

  

  因此,杨丽萍起诉了云海肴餐厅的三家关联公司并称,严重侵害了杨丽萍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同时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餐厅与杨丽萍存在商业联合、广告代言等特定联系,使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进而取得竞争优势,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杨丽萍方面认为,舞蹈《月光》中特有的妆容造型、月光背景与舞蹈动作紧密结合,共同用于表达思想感情,体现作者的选择、设计,造型动作具有独创性,应当获得保护。

  而云海肴公司的装饰图案与杨丽萍《月光》舞蹈中的造型极为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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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杨丽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云海肴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媒体统计,双方当事人在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多处人民法院,都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云海肴辩称,装饰与杨丽萍作品并无实质性相似,对于杨丽萍的指控,庭审时,云海肴公司对于《月光》舞蹈构成舞蹈作品不持异议,但认为2006年春晚节目中杨丽萍的署名是代表表演者,而非作者。

  云海肴公司强调,被诉侵权的装饰图案与杨丽萍在《月光》舞蹈中的造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杨丽萍在《月光》舞蹈中的造型是立体、动态的,被诉侵权装饰图案为平面使用,公众也不会认为是对舞蹈的使用,二者不具有进行实质性相似比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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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被诉侵权装饰图案是人物剪影,未显示任何面部特征,其形体动作和服饰亦属于傣族舞蹈中的常见形式,未使用杨丽萍舞蹈动作中的独创性表达,不应当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

  云海肴公司辩称,被诉装饰图案源于云南孔雀舞的代表动作“三道弯”,云南傣族舞个别动作剪影被广泛用于表示云南风情特点,选取公有领域的相关动作图案用于餐厅装饰物并不侵权。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怎么判?

  法院判决:云海肴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17万余元。

  对于《月光》舞蹈独创性的判断是该案的审理基础,同时,涉案舞蹈展现的是人体连续的舞蹈动作,而涉案装饰图案为静态呈现,连续动态画面与静态画面之间的侵权认定问题同样受到关注。

  2022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杨丽萍与云海肴公司纠纷案的裁判文书。

  法院认为,该案中杨丽萍呈现的单独舞蹈动作,虽然结合灯光、服饰,其自身身体曲线,呈现出极具美感的艺术效果,但从舞蹈作品保护客体的角度,单人的单一舞蹈动作,并不足以达到舞蹈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不能作为舞蹈作品获得保护。

  因此,云海肴公司的行为,并不算构成侵害杨丽萍公司的舞蹈作品著作权。

  法院也确认,云海肴公司在经营场所突出位置使用的装饰图案,与杨丽萍《月光》舞蹈中的具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的典型表演形象高度近似。此行为侵害了杨丽萍对其主张的美术作品、舞蹈作品和视听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杨丽萍与云海肴之间,具有许可使用或者建立了广告代言关系。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云海肴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云海肴公司作为经营规模较大的餐饮公司,对于出现本案诉讼具有一定的主观过错。鉴于云海肴公司已于2019年2月主动停止了涉案侵权行为,法院最终判决,云海肴公司就其侵害《月光》舞蹈作品复制权的行为赔偿杨丽萍公司15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2.1851万元。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二审民事裁定书显示,由杨丽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云南杨丽萍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申请撤回上诉,并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准许。该案先前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将自此份最新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餐饮行业申请专利很必要

  越来越多的餐厅装潢等侵权问题受到关注,说明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餐饮行业也需要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的保护。

  餐饮业申请专利有以下好处:

  1、保护独创技术和设备,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如上文提到的云南菜餐厅,汽锅鸡味道好,是使用了一种新颖的汽锅做出来的,这种气锅有专利权保护,其他同行未经许可不能使用或销售。

  2、专利权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收入。

  专利权不仅仅具有排他性,也是财富的一种,可以将技术许可或者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这个也是专利的好处之一。

  3、可以用作企业宣传,获得更多关注,更有利于餐饮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之前北京某酒家推出户外广告,目的是宣传其菜式-扒猪脸,因广告词具有震撼力“荣获国际金奖,世界首例申请菜肴专利”,吸引了众多关注。

  如何判断餐饮企业应该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

  1、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实用新型专利:

  俗称“小发明”,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对原有设备的改进和小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在餐饮行业,重视专利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助企业走的更稳更远。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综合上海新闻、中国知识产权报、北京海淀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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