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创新还是消费陷阱?白象“多半”商标陷误导消费者风波‌

来源:作者: 2025-06-0648

近日,多位网友发帖指出,白象“多半袋面”系列产品包装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近日,多位网友发帖指出,白象“多半袋面”系列产品包装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白象就“多半”发声明致歉

  6月4日,白象食品针对此事发布声明称,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在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面饼重量为110 - 120克的大份量产品;而“多一半”产品,则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面饼重量为100克的产品。

  白象食品表示,“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衷,是为了与常规份量产品形成区分,方便消费者选购。若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始终秉持以消费者为本的经营原则,积极回应消费者的关心关切。为此,后续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误解。最后,白象食品感谢媒体及公众的监督,并表示所有关注都是对公司发展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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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旗下产品“多半袋面”。图/“白象食品”官网

  争议核心:商标显着性与真实性之辩

  事件争议的核心在于商标的显着性与真实性。

  前车之鉴清晰可见:今麦郎的“1袋半”商标在类似纠纷中被法院裁定无效。判决明确指出,当此类商标用于方便面等商品时,消费者基于常识通常会将“1袋半”视为重量描述,而非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因此该标志缺乏区分商品来源的“显着性”。同时法院认为,这种表述具有欺骗性,可能使公众对商品分量产生误认。

  同样,白象包装上“多半”右上角的®标志,紧邻“大分量,倍满足”的诱人宣传语,这种组合方式使“多半”一词的商标属性在消费者眼中模煳不清,极易被自然理解为对产品分量的直接承诺。

  有专业人士分析指出,白象此举存在主观误导嫌疑。

  根据《商标法》,商标需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且不得误导公众。相关公众基于一般认知,会将“多半”理解为系对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通常不会将其识别为商标,无法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缺乏应有的显着特征。

  更进一步看,“多半”利用商标引导消费者对分量产生特定认知的做法,实质上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标签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误导”的精神相冲突。

  商标创新与合规的平衡之道

  商标创新与误导仅一线之隔。当企业将描述性商品重量、容量等特征词汇注册为商标并突出使用,实质是将公共领域表述据为己有,不仅会误导消费者,更暗藏被判无效的法律风险。商标注册唯有在显着性与合规性之间精准定位,企业方能实现品牌突围。

  为避免此类商标争议,中细软集团建议企业应加强商标审查,在注册前充分考量词汇的描述性特征,评估其显着性。在商标创新和合规间找平衡,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有创意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另一方面,在宣传使用中,清晰区分商标与产品描述,不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特征产生错误认知,确保商标既能体现品牌特色,又合法合规。

  来源:鲁网、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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