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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孩子买的“托马斯小火车”玩具是正版的吗?
你给孩子买的“托马斯小火车”玩具是正版的吗?
承载全球孩童欢笑的“托马斯小火车”,不仅是玩具界的经典符号,更凝结着版权方的创意与心血。然而,一些不良厂商为谋取私利,竟动起歪心思,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年、累计交易金额超1500万元的跨境侵权闹剧。
今年2月底,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英国某知名企业诉4被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赔偿请求。被告因不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维持厦门中院的一审判决,严厉打击了恶意仿冒国际知名品牌行为,向全球市场释放“中国保护”强烈信号。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第一是恶意攀附,故意侵权。被告方作为同类商品经营者,在明知原告商标具有全球知名度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合理避让,反而故意攀附涉案商标,恶意抢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商标标识,假冒涉案商标,积极主动追求仿冒和混淆的效果。此外,被告方分工协作,侵权行为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组织性、隐蔽性,主观故意明显。
第二是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侵权产品为玩具,产品受众多为未成年人;侵权持续时间久,被告方在2015年被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仍持续侵权;侵权样态多样,原告被侵权商标多达8枚,既有相同侵权也有相似侵权,侵权产品销售范围遍及国内外及各大电商平台,侵权范围广、时间长;妨碍举证,被告方拒不提供法院依法责令其提供所掌握的账簿、资料等,造成本案相关事实难以有效查明以及增加原告举证负担。
因此,在被告方拒不举证的情况下,厦门中院按“优势证据”规则以取证销售额乘以同类行业平均利润率的方式计算侵权获利,并以此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的诉请,并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及生产模具。
此次“托马斯小火车”侵权案的判决,彰显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只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不法商家才会警醒。希望一些商家不要抱有‘傍名牌’与‘搭便车’的心理去假冒他人商标,而应去努力培育自身的品牌,只有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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