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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商标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规制商标不当使用,增加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以罚款、撤销该商标。
商标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规制商标不当使用,增加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以罚款、撤销该商标。
修订草案共9章84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商标工作总体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商标注册条件,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便利当事人,强化商标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明确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和处罚幅度;规制商标不当使用,增加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以罚款、撤销该商标,并明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的管理、使用义务和法律责任;修订草案还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修订草案明确商标注册、管理、执法职责分工,增加商标定义,并强调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其中增设专章将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
修订草案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上,修订草案将商标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同时明确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的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申请人可以撤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聚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完善查处措施,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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