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视频平台被判帮助侵权:“用户上传”难成免责护身符

来源:作者: 2026-03-3052

历时五年,一场备受瞩目的电视台诉视频平台运营商著作权侵权案终审尘埃落定。

  历时五年,一场备受瞩目的电视台诉视频平台运营商着作权侵权案终审尘埃落定。

  2021年,某韩国电视台发现自家大量综艺节目,如《无限挑战》等,在某知名视频平台上被擅自传播。一审法院虽认定侵权成立,但判赔金额未达权利人预期,随后权利人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二审深入调查发现,该平台在运营过程中,明知平台内存在大量侵权内容,且权利人多次进行投诉,却未积极履行过滤、下架等合理预防措施,主观过错十分明显,最终改判增加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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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案件揭示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关键要点。首先,“避风港”原则并非视频平台的万能挡箭牌。平台不能仅仅以“用户上传”为借口,试图完全免除自身责任。当侵权内容在平台上大量聚集,且权利人已多次发出投诉信号时,平台就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此时,平台必须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过滤、下架等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进一步扩散和损害的持续发生。

  其次,帮助侵权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量平台对内容的编辑、推荐、分类等一系列行为。若平台的行为已超出单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畴,对侵权行为处于“应知”或“明知”的状态,那么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平台不能对侵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要时刻保持警惕,规范自身运营。

  此次判决给视频平台敲响了警钟,平台必须建立完善的主动审核机制。对知名IP、反复侵权用户等“红旗”情形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将面临高额赔偿。内容创作者也要注意:上传他人作品,平台和你都可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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