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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近期,智能照明行业曝出批量商标侵权诉讼事件,小米委托律所对多家小米生态链商户发起起诉,涉案主体涵盖产品生产商与线上销售商家。
近期,智能照明行业曝出批量商标侵权诉讼事件,小米委托律所对多家小米生态链商户发起起诉,涉案主体涵盖产品生产商与线上销售商家。
这起集中维权案件迅速在智能家居圈子引发讨论,不少商家产生疑惑:既然产品接入米家智能系统,为什么在包装、电商详情页使用 “小米”“米家” 标识,会构成商标侵权?

争议的核心,是很多生态链商家混淆了功能性描述和商标性使用两个概念。
简单来说,产品支持米家 APP 控制,仅代表该产品兼容米家 IoT 生态,不等于商家有权把 “小米”“米家” 当作自己产品的品牌宣传。
被诉商家常见违规方式包括:在商品外包装、标题主图、详情页显眼位置直接标注 “小米”“米家” 字样,把该标识当成产品品牌进行推广,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款产品是小米官方出品。
而合规的做法,是仅做客观功能说明,例如标注 “已接入米家 APP”,仅告知消费者产品可通过米家 APP 操控,不突出小米、米家商标,不造成品牌来源混淆。
针对本次批量诉讼,小米方面作出回应。小米 IoT 平台商标规范早在 2018 年平台上线时就已制定,商户入驻平台时签署的协议中,对商标使用边界有清晰约定。
小米表示,本次被起诉商户,均属于一开始就违反商标使用禁令,或是整改之后再次违规的主体;只要商户过往操作符合任一版商标规范,就不会被提起诉讼。

小米同时明确,商户可以使用 “已接入米家 APP” 这类客观功能性描述,但严禁将 “小米”“米家” 注册商标作为自有商品品牌或营销标签使用。对于涉诉生态链商户,小米业务部门也可协助对接法务,协商和解方案。
这起案件给所有 IoT 生态合作商家带来重要启示。
第一、生态兼容不等于品牌授权。接入平台只是技术层面的互联互通,商标权属于独立权利,不能默认获得品牌使用许可。
第二、区分描述性使用与商标使用。文字仅用来介绍功能属于允许范围;一旦放在商品主图、标题、包装上用来标识商品来源,就落入商标管控范围。
第三、合作商户要重读入驻协议,建立合规审核机制。电商标题、产品包装、宣传海报都要提前排查商标风险,避免反复违规,陷入诉讼纠纷。
对于平台方而言,批量维权也是厘清生态规则的过程,在保护自身商标权益的同时,也需要持续做好规则宣导,减少行业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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