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县六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成功

来源:楚秀网作者:刘苗苗 2014-04-241468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近日,从国家商标局获悉,江苏金湖县“金湖荷藕、金湖芡实、金湖螃蟹、金湖泥鳅、金湖甲鱼、金湖白鹅”等六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在商品类别的第29大类中注册成功。目前,该县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总量达13件,居全市各县(区)之首。

近年来,金湖工商局把大力推进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申报与推广作为重要抓手,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精心准备,梳理具有金湖水乡特色的农副产品。金湖县工商局对初步确定申报的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其主要特点和所占市场份额。同时,请县志和年鉴编写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将特色农副产品的图片、历史渊源、生活环境、生活习性等理化指标、客观评价写入县志和年鉴,以便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报时的资料搜集。

注重宣传,提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市场知名度。印制《地理标志宣传彩页》,广泛宣传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好处;参加淮安市地理标志商标设计大赛,借此机会宣传该县的地理标志商标;组织“金湖大米”、“老龙窝”等优势农副产品走进世博会,参展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等形式多样的推介会、洽谈会,不断提升该县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市场知名度。

推广应用,推动标有地理标志的农副产品走向市场。学习兄弟市县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推广应用的成功经验,在充分调研全县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将“金湖大米”、“金湖芡实”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授权给相关企业使用,引导企业走高端、绿色产品路线,为全县农副产品增加更多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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