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东莞市第二法院23日对两宗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东莞市长安镇一家高尔夫店个体老板官某因销售冒牌高尔夫球用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东莞市第二法院23日对两宗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东莞市长安镇一家高尔夫店个体老板官某因销售冒牌高尔夫球用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万元。而另一对夫妻因在东莞市厚街镇销售大量假冒名牌运动服双双入狱,作为主犯的丈夫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30万。
该院民二庭副庭长吕宏称,目前,中国正处于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期,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只有公平的法治环境,才可能孕育出有竞争力的品牌和产业。
近几年,东莞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尤其是涉商标权的刑事案件数量有明显上升趋势。市场上曾经“山寨”假货泛滥的势头,得到了较大遏制。从司法实践看,权利人采取民事法律手段维权甚至进行犯罪举报,已成为推动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这次宣判的两宗案件,均是商标权利人发现被侵权后,主动向执法部门举报的。
吕宏称,预计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权利人维权启动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还将继续上升。他表示,侵权者切勿以身试法,否则除了民事赔偿外,还可能付出包括坐牢等沉重代价。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