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如何面对“驰名商标”禁宣?

来源:海口晚报作者:商标客整理 2014-05-092034

从5月1日起,企业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驰名商标。 我国新的《商标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包装和广告

从5月1日起,企业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驰名商标”。

我国新的《商标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包装和广告宣传,否则,将依法罚款10万元。

这意味着什么?究竟啥叫“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等于产品质量吗?海南省海口市曾获得过“驰名商标”的企业,又如何看待“驰名商标”限制于产品广告宣传?

什么叫“驰名商标”

“从去年年初开始,我们企业就开始张罗着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虽说按有关部门‘指导’已花重金委托了某商标事务所操办,但是,人家说从申报到受理再到公示期完再到评定,没有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是下不来的。企业着急呀!今年4月份,我又跑了一趟北京,找熟人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了解相关情况。现在不必再去折腾啦,因为,‘驰名商标’不能再作产品宣传了……”5月8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感慨地告诉记者。

“‘驰名商标’就是某个商标非常有名的意思。”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解释,当初评选“驰名商标”,本意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创优、创立本土品牌,让名优产品更多占领市场,同时引导消费。这位人士说,除行政评选外,“驰名商标”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认定,其用意在于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对著名商标实行跨类别、跨领域保护,以防止“傍名牌”现象,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说,初衷是好的。”

产品评定应由市场说了算

“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减少行政审批。而在工商领域,就是要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市场的充分和公平竞争。”一位工商法规部门的负责人分析说,这关键就是要挡住政府“有形之手”对市场“无形之手”的过度干预。比如,政府不能既监管市场,又评定市场产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企业及其产品的评定,应当由市场说了算,让广大消费者有口皆碑,而不能由政府行政评定。

“事实上,企业在向有关部门申报‘驰名商标’时,由于相关手续繁琐,加上对有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了解不全,再加上其他因素,有关部门大多‘指导’相关企业委托商标事务所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甚至操作,以至于‘驰名商标’的评定鱼龙混杂,乱象纷呈。”一位业内人士说。

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说,有的企业为了“出名”,提高知名度,不是把心思用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上,而是琢磨着走歪门邪道,伪造一个子虚乌有的侵权者,商标拥有者通过打官司,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此商标为“驰名商标”。“事实上,很多‘驰名商标’都是通过打官司获得的,一夜‘出名’,这就像许多明星通过打官司甚至炒作自己绯闻而抬高身价,提高自己知名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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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内人士举例说,2009年,辽宁省就曝出了“驰名商标造假窝案”。

回归到对产品质量的追求

三鹿奶粉曾经是享誉全国的“驰名商标”产品,金光闪闪的耀眼光环,迷惑了消费者的双眼,使其更具隐蔽性,也更具欺骗性。

“‘可口可乐’是驰名商标吗?全球消费者自然有口皆碑。但是可口可乐至今也没有被美国官方认定为‘驰名商标’。”一位业内人士说,还有消费者熟知的世界著名品牌,无论是佳能、苹果、三星、法拉利、奔驰、宝马,都没有官方授予“驰名商标”的耀眼光环,但并不妨碍它们名扬天下。

“企业形象如何,产品质量怎样,靠的是市场检验,广大消费者心中有杆秤。‘驰名商标’不等于产品质量。企业应当从对‘驰名商标’光环的追逐,回归到对产品质量的追求上来。从长远看,这才是企业真正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之道。”业内人士分析说,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商标法》禁止企业将“驰名商标”用于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有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企业清除“驰名商标”包装和广告

目前,海南省共24家“驰名商标”企业正在积极响应国家新《商标法》的贯彻实施,从今年5月1日起,停止在其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

“早在今年二三月份,就知道了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消息。”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惜告诉记者,早在3月份,该公司就已组织人员对该企业户外广告上原先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进行清除。

“驰名商标”企业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黄春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从今年5月1日起,该企业在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也不再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标签: 商标 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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