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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13年11月29日,由滨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起诉了一起关于涉嫌销售假冒 注册商标 的商品罪一案,其中涉嫌造假海洋贝瓷产品,销售金额较大,此案已移送滨城区人
2013年11月29日,由滨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起诉了一起关于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其中涉嫌造假海洋贝瓷产品,销售金额较大,此案已移送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分别于2012年11月15日、12月6日被滨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海的-Sea’s”商标系山东长城海的贝瓷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该公司生产的贝瓷系列产品均使用该商标。张某某自2005年开始在无棣县新三路经营“宝惠”酒店用品店,销售瓷器产品。2006年,张某某通过李某采购贝瓷次品一批进行销售,由于贝瓷品牌和瓷质深入人心,此批产品在市场很快处理完毕,张某某受利益驱动,又多次从唐山、淄博等瓷器批发市场购入了大量生活用白瓷冒充贝瓷产品,用于零售。因购入产品质量与无棣贝瓷相差太大,不明内向的群众购买后,使用过程中问题不断,给贝瓷的品牌带来恶劣影响,严重的损害了贝瓷的社会声誉。更有甚者,张某某等人利欲熏心,于2012年初,张某某又从淄博市购入3万份与 “海的-Sea’s”商标标识相同的瓷器贴画及一台小型电窑,将假冒的商标自行烧制到白瓷上,冒充 “海的-Sea’s”注册商标瓷器餐具销售牟利。2012年9月份,张某某与李某某预谋制作假冒 “海的-Sea’s”注册商标的成套餐具牟利,随后,张某某冒充山东长城海的贝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从青岛合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订制400套与 “海的-Sea’s”牌21头餐具相同外观标识的包装箱,利用家中电窑在白瓷上烧制假冒的商标标识,制成带有 “海的-Sea’s”假冒注册商标的21头餐具400套,包装后以70000元的价格将上述瓷器卖于李某某。李某某明知上述瓷器系假冒 “海的-Sea’s”商标的商品而予以购买,并在2012年9月22日以96000元的价格将上述假冒 “海的-Sea’s”商标的瓷器全部销售给山东利德金融电子器具有限公司,非法获利26000元。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是由滨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一名侦查员于2012年10月28日在工作中发现,经审查于当日立案侦查,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经过半个月的侦查布控,一起数额较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逐渐浮出水面。这样为海洋贝瓷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滨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海洋贝瓷的市场秩序,为做大做强海洋贝瓷产业保驾护航。
近年来,海洋贝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5年,山东海瓷集团以当地丰富的贝壳为原料,在汲取民间传统生产工艺的基础上,集各地名窑之大成,取国内先进制瓷技艺之精华,生产出“薄如纸、白如玉、声如磬”的海洋贝瓷产品,实现了“化贝为瓷”的第一次飞跃;2009年,在海洋贝瓷浓厚文化神韵的激励下,该公司汲取现代科技、融合现代理念,采用海洋七彩,结合名家绘画,创作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国海瓷艺术品,实现了“化海瓷为艺术”的第二次飞跃。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欣然题字“中国海瓷艺术”。
公司科技创新,以质取胜,屡获殊荣:1997年荣获中国轻工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9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00年度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01年获世界发明协会金奖;2003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04年被评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名牌产品,并于同年公司顺利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6年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2007年荣获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2008年贝瓷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9年荣获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2010年荣获山东省最具发展潜力民营企业;2011年荣获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2012年成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赞助商。海洋贝瓷正在政府支持和公安机关的保护下创造着一个又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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