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市场商标侵权案件逐渐增加

来源:京郊日报作者:商标客整理 2014-06-041174

日前,记者从昌平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获悉,在远郊区县农村商品批发市场、农村大集摆摊经营的市民以及市场管理者,今后在进货、售货时,切忌图便宜,选择无法确定商标真伪

日前,记者从昌平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获悉,在远郊区县农村商品批发市场、农村大集摆摊经营的市民以及市场管理者,今后在进货、售货时,切忌图便宜,选择无法确定商标真伪的商品,否则可能会因此成为商标侵权类案件中的连带被告。

“在一些批发市场特别是农贸大集上,经常能看到有‘三无商品’或仿冒商品出售,这些都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销售这些商品的个体工商户也很可能因此吃上官司。”昌平区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副庭长张晓丽告诉记者,和在城区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不同,远郊区县发生的侵害商标案大多发生在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甚至农贸大集上。当事人大多是个体工商户,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并非主动侵权,而是由于对商标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加之一些经营者图便宜,从非正规渠道进货,才导致其侵害商标权。随着商标所有权人对商标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实际案件中,当商标所有权人权益受到侵害,状告侵权者时,这些商户乃至市场管理者往往会因为售假及管理不当,负上连带责任,也成为被告之一。

据统计,近年来,本市商标侵权案件不断增加,仅昌平法院自2009年以来,就受理涉商品市场侵害商标权案件267件,占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类案件中的三成左右。在本市远郊区县法院中,昌平法院最早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本市各区县基层法院分别根据辖区特点,与辖区知识产权局、工商部门等协作,走进批发市场、农贸大集,开巡回法庭、普法讲座,用真实案例向经营者说明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提高商户及管理者的商标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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