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商标“唯一视觉婚纱摄影”成功闯关秘诀

来源:中细软作者:刘苗苗 2015-04-0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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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中细软——全国领先的知识产权增值服务运营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关商标、专利、版权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整合服务。日前,“唯一视觉婚纱摄影”商标被驳回,该商标申请人表示不服,遂委托中细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唯一视觉婚纱摄影”商标为何被驳回?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认为“唯一视觉婚纱摄影”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

“唯一视觉婚纱摄影”商标如何成功闯关?

中细软法务部同事对委托人的委托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驳回复审材料,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细致、全面、系统、专业的分析,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其一、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属性、整体外观、呼叫及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其二、申请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使用,已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同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从而更加增强了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区分性。

复审结果如何?

通过中细软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最终证明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是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混淆。故商评委推翻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人意向的全部商品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近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大幅上升,商标申请难度也越来越大,商标驳回风险也随之增加。许多企业在遭遇商标驳回之后往往觉得还要花钱做复审,首先会埋怨代理人,甚至对代理人专业能力产生怀疑。不可否认,有一些问题可能要归责于不够负责或者专业的代理公司,但商标注册审查由于审查员经验、阅历、认知等主观判断的不同往往还可能带有一些主观因素。小知在此提醒各企业,在商标申请之初要对商标注册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若真有代理人大包大揽拍着胸脯保证百分百没问题,您倒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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