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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申请人是积极抗辩还是消极接受呢?这要看情况而定。日前,申请注册在第3类商品项目上的艾和堂+图形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该申请人表示
商标被驳回,申请人是积极抗辩还是消极接受呢?这要看情况而定。日前,申请注册在第3类商品项目上的“艾和堂+图形”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该申请人表示不服,遂委托中细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艾和堂+图形”商标为何被驳回?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艾和堂+图形”商标被商标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项目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该商标。
“艾和堂+图形”商标怎样幸免于难?
中细软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全面而专业的分析,加班加点认真准备驳回复审材料,然后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其一、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呼叫、含义、显著部分等方面区别明显,二者共存不至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任何的混淆和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其二、引证商标正处于异议期,其权利状态尚不稳定,不适宜直接作为在先权利依据,申请人请求对本案中止审理,待引证商标权利确认后,再重新审理。
驳回复审结果如何?
通过中细软有理有据的对比分析,最终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是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混肴。故商评委推翻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人意向的全部商品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裁定。
小知有话说
经过中细软不懈努力“艾和堂+图形”商标最终驳回复审成功。那么,面对商标被驳回,申请人该如何应对?是积极抗辩还是消极接受?小知认为,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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