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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国务院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推进用改革的方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
12月9日,国务院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推进用改革的方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会议认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为此,一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行为。二要简化审查和注册流程,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申请和审批,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三要健全职务发明、专利许可等制度,强化电商、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创新效率。四要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和运营交易服务平台,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活跃创业创新。
对此,中细软表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推进,整个社会的创业热情会得到明显激活,创新保护力度会得到显著增强。影响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要素中,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会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量明显提升,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及时适应国家知识产权改革方向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获得快速发展和“弯道超车”的机会,尤其是在建设知识产权信息与运用交易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等具体做法上的先行者,将拥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企业关键词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动力。对于企业来说,是否拥有创新能力,就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国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充分激发中国人民和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其角色和作用更为突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才能激励创新。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使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拥有创新能力,手里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未来的中国经济发展中将大有作为。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也将在“十三五”期间快速增长,知识产权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也更为迫切。
恶意知识产权侵权将纳入信用记录
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较多,侵权假冒比较严重;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拥有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也较多。
针对“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避免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我国在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方向设计上,一方面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另一方面也要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避免知识产权滥用上做出了全面考虑。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这一针对恶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专门设计,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将大有益处,从长远角度考虑,它将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企业经营者会更多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有利于催生中国企业中“百年老店”的出现。
知识产权保护费用降低,手续简化
我国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流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耗时较长、缴费程序相对复杂的问题,这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与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会产生一定的掣肘。现在通过简化审查和注册流程,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申请和审批的做法,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效率和降低成本。
另外,通过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切实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费用,对于激活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需求,也会产生积极作用。实际上,在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就降低了商标注册费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并已于2015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且《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对符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三年,延长为前六年。此次提出“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是国家为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本的又一举措。
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此次会议提出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实际上是指向我国创新及发明创造的生态环境建设问题。职务发明及其成果转化的报酬问题,表面上仅仅关系着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在的职务发明单位之间在经济上的利益平衡,但是在其背后深层次揭示的却是我们国家对于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政策导向,是我国创新及发明创造的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对于企业与个人来说,只有解决好职务发明的制度设计,才能有利于科技创新产出数量质量的提升和可持续性,进而影响到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现。
而强化电商、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则有利于构建一个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在一次演讲中就强调了互联网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他举例说,网上现在有30万个卖家在卖一模一样的鞋,价格不断下降,其中一部分卖家开始卖假货,卖正品行货的一看卖假货利润更高,也开始加入这个行列,中国品牌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强调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是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全覆盖”,让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死角。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是针对我国重大经济活动,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评议政策法规、健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培育评议单位和人才、设立不同的评议程序有效减少项目知识产权风险,使知识产权评议落到实处。减少知识产权审查时出现评议客体宽泛、内容不具体、主体分工及责任不明确、程序较为混乱等问题。
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和运营交易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运用,只有通过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才能实现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激发财富创造,进而推动创新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创新驱动力不足,知识产权运用总体水平不高。而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和运营交易服务平台,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就是要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的方式,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运用的水平和效率,有效活跃创业创新。
中细软是国家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和运营交易服务平台这一政策的积极响应者,并且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许多先行试验。2002年,建立了国内首个网络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中华商标超市网,现已成为全国商标转让交易第一平台;2010年,中华专利超市网也上线运营。现在,中细软已经建成了涵盖商标、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交易云平台,平台聚焦了众多高质量的商标与专利资源,吸引大量有知识产权需求人群的持续关注,知识产权转让交易的效率高、流程制度完善。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中细软助力企业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的效率,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活起来”,使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企业发展、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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