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妖记》胡巴遭侵权 涉案店铺应该如何赔偿?

来源:中细软作者:李梅梅 2016-03-081572

很多年以前,当还珠格格火热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商品上都印着小燕子紫薇的银幕形象。影视剧形象深入人心后,

很多年以前,当还珠格格火热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商品上都印着小燕子紫薇的银幕形象。影视剧形象深入人心后,连带所有周边产品也很火爆,这个小知经常举例。最近,《捉妖记》也面临此类事件,据说发行方起诉了京东及出售胡巴形象商品的店铺,理由当然是擅自销售了带有“捉妖记-胡巴(WUBA)”的形象商品,并且有的还写着“捉妖记”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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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小知发现,不光京东商城有售,淘宝也有,并且还写着电影原版字样。

其实,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美羊羊”、“灰太狼”、“熊大”......等这些经典形象都有制作相同的公仔出售,并且,这些公仔也不一定和版权方有任何联系哦,也就是并没有付人家版权费。但是之前这些情况一般都无人追究,不过,现在都比较重视知识产权,能够提起诉讼应该值得赞扬,因为中细软为中国创新加油!不是自己创新的,当然要尊重别人的版权啦!

小知听说《熊出没》版权方很重视知识产权,经常起诉一些零售商和商场与超市,原因就是有商场或超市出售印有动画片中经典形象的童装。由于商场、超市等零售商提供统一的服务和发票,且从供应商的销售金额中分成,是侵权个体中的“显著”目标,容易成为维权案件的被告。其实,这种诉讼说不为赔偿是假话,但一般维权的目的更明显,因为去年的一起纠纷,《熊出没》才收了一万元的调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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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片非涉案图片

同理可证,京东及其商家的出路。

细软亮剑:版权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标签: 胡巴 捉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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