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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4 日中华商标超市商标早报( 让我们红尘作伴过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 wifi 密码! ) 【段子】 在汪峰微博评论里看到一条最心疼的回复 , 峰哥,我帮你算了一下
4月4日中华商标超市商标早报(让我们红尘作伴过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wifi密码!)
【段子】
在汪峰微博评论里看到一条最心疼的回复,
“峰哥,我帮你算了一下:周一被文章预订了;周二是愚人节(没人信你);周三是鬼节;周四非黄道吉日;周五我是歌手决赛;周六清明节(都去上坟了);周日休息。这周想上头条你没希望了,下周努力吧!”
【商标新闻】
谷歌眼镜
谷歌计划将“Glass”(有“眼镜”和“玻璃”两种含义)申请为谷歌眼镜的注册商标,但目前为止,该公司尚未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达成一致。
谷歌已经成功申请了“Google Glass”(谷歌眼镜)注册商标,并于去年提交了“Glass”的注册商标申请,使用的字体与在营销推广中使用的字体相同。但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似乎并不认同该公司的做法。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去年发给谷歌的邮件中提出了两点异议。首先,他们担心这个注册商标与现有和正在申请的包含“Glass”一词的电脑软件注册商标太过接近,可能令消费者感到困惑。
尽管采用了独特的字体格式,但该机构还认为,“Glass”是一种“单纯的描述”。根据现行的美国联邦法律,由于缺乏独特性,因此单纯的产品描述性词汇不能申请为注册商标。例如,调味品公司不能直接将“辣酱”申请为注册商标。
“与很多企业一样,谷歌也在例行公事保护和注册自己的商标。”谷歌发言人在声明中说。谷歌已经在有限范围内销售了这种可穿戴电脑设备,但尚未宣布面向大众市场的发售日期。
两周前,谷歌商标代理律师在给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回信中,通过1929页的文本对此事进行了抗辩。他们反驳了此举会令消费者产生困惑的观点,尤其是考虑到各大媒体过去两年对谷歌眼镜的广泛报道。
他们同样不认同所谓的“描述性”观点,因为谷歌眼镜的框架和显示器根本不包含“玻璃”,而是用金属钛和塑料制成的。这两位律师还表示,单纯的“Glass”一词并不会让潜在消费者了解这款产品的性质、功能或使用方式。
谷歌的这一计划至少遭到了一家公司的反对。浏览器插件Write on Glass开发商Border Stylo去年12月就对此提出反对。谷歌则在上月展开反击,要求撤销Border Stylo的注册商标。Border Stylo律师尚未对此置评。
美国专利律师约什·格本(Josh Berben)表示,谷歌不必获得联邦政府的许可便可将自家产品称作“Glass”,但如果谷歌的注册商标计划落空,就很难保护这一商标,也难以免遭其他企业的诉讼。
格本称,虽然谷歌只需要将自家产品称作“Google Glass”便可避免不利状况,但一个单词的产品名称显然更加简洁有力。“他们只想叫它‘Glass’,不想叫它‘Google Glass’。”他说。
【每日商标知识】
什么是三维商标?
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三维商标是以一个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并不是所有的三维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须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由此可得出,以下三种三维标志的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书本形状,通用的灯泡形状,等;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须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切菜刀的形状等;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的形状等。
【每日特价商标】
使用商品或服务:铁锅;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瓷、赤陶或玻璃艺术品;茶具;晾衣架;保温瓶;清洁器具(手工操作);盥洗室器具;餐具(刀、叉、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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