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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再次在营销上发力,在2017年推出了能够表达心愿的瓶身,并扶持新的品牌以抢占其它类型饮料的份额,其中,怪兽就是仅次于红牛的功能性饮料。
人们对健康需求日益增加,碳酸饮料的市场逐渐萎缩,即使是碳酸饮料巨头可口可乐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连年下滑的迹象。以致于可口可乐再次在营销上发力,在2017年推出了能够表达心愿的瓶身,并扶持新的品牌以抢占其它类型饮料的份额,其中,怪兽就是仅次于红牛的功能性饮料。此前,却因为“怪兽”名称被人抢注了而被迫改名叫“魔爪”。不过,不久的将来Monster有可能在中国名正言顺地叫“怪兽”了。
现在是红牛的竞争对手 将来可能一家独大
曾经熟识的中国红牛已经在商标授权问题中深受影响,不仅后续的续约成问题,并且想要让战马代替红牛的位置。
就在第一功能性饮料在知识产权出问题的节骨眼上,销量第二的“怪兽”被可口可乐引进了中国。不过,由于“怪兽”商标被中国公司抢先注册。所以,不得不改名叫“魔爪”,这样一来,令很多消费者产生品牌不统一的感觉。然而,就在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判决书,撤销了中方公司在啤酒、饮料等商品上对“怪兽”商标的注册,这也就意味着Monster有可能在中国名正言顺的叫“怪兽”了。
这样一来,红牛出现问题在前,而怪兽被可口可乐引入中国很有可能趁势而为,能不能取代红牛就要看后续的发展了。
目前,该饮料还在渠道建设阶段,有心人也许会发现,大家在美团上买电影票时,买完之后会出现一个怪兽饮料或者可口可乐搭配爆米花的小食套餐。就在春节档电影票房再创新高的基础上,相信这款饮料的销量也会随之而增长的。
是谁在中国注册了“怪兽”商标?
对于注册怪兽商标的动机,想必无非是看中了怪兽的表现,并且中国没有注册的空档。并且,曾经注册怪兽的权利人,已经获得了商标交易而产生的利益。
据悉,第3051352号"怪兽"商标由曼斯特饮料公司拥有,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均为李嘉维。目前显示的商标状态为“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评审实审裁文发文”。
这枚本来是注册下来之后遭遇狙击
在曼斯特之前,"怪兽"商标已多次易手。它最早由南京怪味楼发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申请注册,于2003年3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矿泉水(饮料)、汽水、可乐、无酒精饮料、果汁饮料(饮料)、蔬菜汁(饮料)、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酸梅汤、饮料制剂商品上。2013年转让给上海领驭公司,又在2015年再次转让予曼斯特公司。
Monster创立于2002年,是美国第二大能量饮料公司,市场份额仅次于红牛。2015年,可口可乐以21.5亿美元入股Monster,收购了其16.7%的股权,并准备将后者引入中国市场。
想要拿回“怪兽”商标必然经历一番“斗争”,首先,可口可乐公司运用的武器是“撤三”,2016年,商评委决定诉争商标在啤酒、饮料制剂两项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不过维持在包括无酒精饮料在内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
对此,怪物能量不服,再告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把工商总局商评委列为被告,曼斯特饮料(上海)有限公司为案件的第三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曼斯特未能证明第3051352号"怪兽"商标在2011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的三年内、在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因此判定怪物能量公司胜诉。
难道就只有商标被无效了?
据了解,曼斯特公司不仅曾经拥有“怪兽”商标,也推出了一款与Monster外观、定位都一样的功能性饮料。小知想说,这样的话不止商标会无效吧?是不是也算做是不正当竞争呢?不过,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还是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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