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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哈利?波特小说和电影的风靡,全世界的知名也提高了!因此,在国内很多人开始抢注哈利波特,由此而引发的商标案络绎不绝,揭开了商标争夺背后的利益链。 商评委认为,自2
随着“哈利?波特”小说和电影的风靡,全世界的知名也提高了!因此,在国内很多人开始抢注“哈利波特”,由此而引发的商标案络绎不绝,揭开了商标争夺背后的利益链。
商评委认为,自2000年起,《哈利波特》通过电影、小说的发行已为中国公众所知晓,同年时代华纳公司已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而英文“HARRYPOTTER”与中文“哈利?波特”为对应的音译关系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原告将其中文音译“哈利?波特”指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提出注册申请,构成了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法应予撤销。
原告姚先生则认为,《哈利波特》第一部电影2001年11月才在欧美公映,中国的公映日期在2002年,而争议商标“哈利波特”于2001年12月24日申请注册,当时尚未被中国公众所熟知。 2000年9月发行的《哈利波特》图书第一版中,并没有将“HAR-RY POTTER”与“哈利波特”在同一位置合并使用的显着标志,在没有发行量辅证的情况下,仅一年的时间不能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时,“HARRYPOTTER”与“哈利波特”已经形成特定的音译关系。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证明二者为音译对应关系,且当时已为中国公众熟知,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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