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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括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29类商品上的“醉爱小妖精”商标被商标局以易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被驳回。
案情简介:
申请人——丽水市括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29类商品上的第21818826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驳回理由为:“醉爱小妖精”作为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上易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申请人对此驳回决定不服,遂委托中细软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案例分析:
中细软集团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结合申请商标自身的显著性,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一、申请商标具有自身的含义,指定使用在第29类的相关商品上,不宜产生社会不良影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使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的规定。
为支持该理由,中细软集团就商标本身的含义以及结合商品项目进行的分析向官方陈述了具体理由,首先,申请商标“醉爱小妖精”其表层含义分析如下:“醉”同“最”,与“爱”组合是指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即十分喜爱某人或者某事。“小妖精”一词是中性词汇,在中国神话中,是指修炼后的物类,好比人修道成仙那样,是大自然事物化身,会愚弄人类的神怪。而在西方文化的妖精,又名小仙子。有魔法或巫术的艳丽生物。比喻以姿色迷人的女子。然而因在现今的社会环境下,“小妖精”一词逐渐被泛化,不仅形容人的时尚、先进,跟上时代的潮流。而且还是形容外表极具吸引力且充满魅力的人。故“小妖精”一词是新时代、时尚潮流的代表,是人们追求美好事物的体现,同“醉爱”二字结合是指好的产品是消费者所钟爱及追求、向往的,谕旨申请人产品中融入先进、创新等元素,深得消费者喜爱及认可,表达出申请人的先进的技术以及消费者迫切希望得到及享受到优质产品的心声。其寓意独特,具有较强的显著性。
其次,申请商标标识的商品项目均是食品,具有改善和提高生活品质等作用,故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上述商品项目上,不会产生任何的消极及负面影响,反而表达出当代消费者对好的及优质产品迫切希望得到的心声。
二、经查,与申请商标具有类似形式的在先商标均已被核准注册,根据审查统一性原则,申请商标也应予以核准注册。
复审结果:
在中细软集团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论述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对申请商标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裁定,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而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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