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在2019年下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包含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在2019年下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包含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微信公号发布未经政府授权的“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内容,混淆概念误导受众,被处罚30万元。
“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
实为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产品
典型案例之一,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经查实,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
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官网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3月22日,南都记者在账号主体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永和豆浆”的微信公号上搜索包含上述提及内容的文章,并未显示相关内容。
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医疗服务、教育培训、食品等领域,以虚假承诺、虚构效果、混淆概念、不实宣传等形式误导广告受众的一系列典型案例。
上海市场监管局提醒
广告宣传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利用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推销自身的商品或服务,已成为常见的商业广告行为,也是广告违法问题高发的领域。警示广大企业要秉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网络自媒体商业广告发布管理,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切实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通过移动终端发布广告,进行个性化广告推送,快捷实现广告到销售的商业变现,为消费者提供更便利生活方式,同时也带来地域性和差异性监管困难。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广告推送,合理安排生活消费;日常生活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可以通过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