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适应商标法修正、民法典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现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7月1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标准》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适应商标法修正、民法典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现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7月12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标准》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681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查政策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审查标准”)
附件1:《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编)
附件2:《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编)
附件3:关于《商标审查审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3:
关于《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适应商标法修正、民法典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
修订工作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通过单独走访、集体座谈、定向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各级各地法院、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院所、市场主体、商标代理机构和部分专家学者等多方意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形成了《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
《标准》分上下两编,力求反映商标理论和审查审理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新增商标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审查标准;
二是修改完善商标审查审理实体性标准。
二、修订内容
新增商标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审查标准,对商标审查审理的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新增内容共涉及五个部分:
一是商标申请形式审查部分,明确了形式审查一般性要求,细化了注册、异议、评审、撤销等商标各项业务形式审查工作标准。
二是商品服务和商标检索要素分类部分,主要规定了商品服务分类、商标文字检索要素分类、图形要素分类以及其他检索要素分类。
三是商标后续其他业务的审查部分,主要明确了商标续展、变更、转让等程序的审查标准。
四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审查部分,主要说明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异议以及后续业务等各项业务审查标准。
五是商标申请事务处理部分,对商标费用、文件送达、商标档案、商标公告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修改完善商标审查审理实体性标准,落实法律法规修改配套要求。共涉及六个方面:
一是新增“概述”章节,明确了商标审查审理原则、范围和基本概念。
二是在部分章节新增“释义”内容,增强实体性审查标准对应法律条款立法意图的说理性和指导性。
三是新增关于商标法第四条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适用要件、考虑因素和适用情形。
四是修改完善商标法其他法律条款适用标准,包括有关禁止注册、禁止使用条款的适用情形,商标相同、近似的判定标准和考虑因素,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判定标准等。
五是进一步明确了标准执行一致和个案审查相结合的实践要求,对不同审查环节标准适用特别情形的个案考虑因素进行了说明。
六是注重增强标准指导性,嵌入指导案例,并增加图例,辅以相关注释说明。
国知局通知原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