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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与上海Z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行政调解协议作出了司法确认,该案系上海市首例涉花博会知识产权司法确认裁定。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与上海Z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行政调解协议作出了司法确认,该案系上海市首例涉花博会知识产权司法确认裁定。
据报道,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下称绿联会)向行政机关举报,称上海Z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下称合作社)生产的大米商品,在外包装上使用“崇明大米”字样,并在花博会园区农产品店内销售,相关标识涉嫌不规范使用“崇明大米”地理标志。
(崇明大米 图源:上海三农)
6月22日,在花博会园区内,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行政调解协议,约定合作社立即停止在大米产品上不规范使用“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保证不再侵犯申请人绿联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若合作社违反约定,将支付绿联会违约金1万元。
当日,双方共同向杨浦法院申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上海杨浦法院花博会巡回审判点审判人员现场指导当事人申请跨域立案,法院在线受理。经对行政调解协议予以审查,当庭作出确认行政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
权利人表示,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前后才10个工作日,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协同保护,既高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也规范了涉花博会特许商品的市场秩序。
这起涉“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是今年4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本市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施行后,全市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也是首例涉花博会知识产权案件。
关于“崇明大米”
2017年,崇明区整合推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崇明大米”,自此崇明地产优质大米以崭新的形象、优良的品质从田头走向餐桌。
2018年,崇明探索推出“无化学肥料、无化学农药”的高品质“两无化”大米。
2019年,“崇明大米”成功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首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市场估值24.8亿元。
2019年底,上海市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申请的“崇明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正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证书。
(图源:中国商标网)
来源:上海杨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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