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倒闭改贴假商标再销售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2010-03-121510

昨日,西安中院以涉嫌假冒注册 商标 罪,对54岁江苏籍男子姜公权开庭审理。曾是国有酒厂厂长,酒厂倒闭后他利用掌握的勾兑技术,用食用酒精勾兑假酒冒充本地名酒出售。西安市人

昨日,西安中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54岁江苏籍男子姜公权开庭审理。曾是国有酒厂厂长,酒厂倒闭后他利用掌握的勾兑技术,用食用酒精勾兑假酒冒充本地名酒出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当庭诉称:姜公权在西安市雁塔区老烟庄村租用民房,雇用农民工用购买的食用酒精、自来水和香料等,勾兑成白酒,灌入回收的太白、西凤系列名牌酒瓶内,贴上商标后对外销售。并在其他品牌啤酒上,改贴商标进行销售。

2009年8月25日晚,公安机关在姜公权租用的民房内,查获了已制作好的假冒太白家宴酒90瓶,蒙砂太白酒840瓶,青岛9度酒1008瓶和大量西凤、太白系列酒及青岛9度啤酒的商标、防伪标识、包装材料等。次日,公安机关又查获了姜公权从山东购买的假冒西凤酒瓶盖15048个;同时还在姜公权给其司机租用的另一间民房内,查获姜公权存放的西凤系列酒包装材料。

另依法查明,2009年2月至6月期间,姜公权将自制的蒙砂太白酒330箱、太白家宴酒1016箱、太白一壶藏酒198箱、普太白酒498箱、新西凤酒218箱、内盒西凤酒60箱、三星西凤酒300箱、9度啤酒796箱卖给西安市国亨市场的经营户朱某夫妇;将太白家宴酒95箱卖给该市场另一经营户冯某。

检察院认为,姜公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庭审中,姜公权对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起诉书中认定49.223万元的涉案金额,与事实不符。当庭未作宣判。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