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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在官方微博提到,黄冈站的演出已经经历连夜舞美运输和装台,“昨夜又一个合光到22时的深夜,准备就绪,一夜期待,通知结束却突如其来……”他们感恩黄冈观众的热情,“万分抱歉,我们有缘再见”。而类似的遗憾微博,3月18日他们也发过一次。
3月23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在官方微博提到,黄冈站的演出已经经历连夜舞美运输和装台,“昨夜又一个合光到22时的深夜,准备就绪,一夜期待,通知结束却突如其来……”他们感恩黄冈观众的热情,“万分抱歉,我们有缘再见”。而类似的遗憾微博,3月18日他们也发过一次。
因为疫情,《只此青绿》的全国巡演并不顺畅,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对它的喜爱。
余音绕梁传古韵,咫尺千里舞江山。在2022年的虎年除夕央视春晚上,一幅《千里江山图》,一舞《只此青绿》,带来的视觉震撼成为文化热点。
“只此青绿”商标被抢注
事实上,在《只此青绿》荣登春晚之前,该舞蹈便早已亮相。2021年8月18日,只此青绿在人民网1号演播厅举办首演新闻发布会,8月20-22日,该剧在北京国家大剧院首演,并于2021年9月开启全国首轮巡演。
而因为此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及时全面的注册相关商标,“只此青绿”刷屏网络后,现已被多个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信息达20余条,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广告销售、餐饮住宿等。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于2021年9月30日申请注册的多个“只此青绿 THE PAINTING JOURNEY”商标,分类涉及到办公用品、健身器材、厨房洁具、日化用品、教育娱乐、服装鞋帽等,目前状态为“初审公告”,但教育娱乐类显示为“驳回复审中”。据悉,这枚商标有极大的可能需要进行诉讼才能挽回。
其实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也很简单:在官方注册商标之前,有一家企业已经捷足先登了。
2021年的9月14日,一家福建的文化公司提交“只此青绿”商标在教育娱乐类别上,比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早了16天,并且这枚商标在2021年的12月7日已经获准了初审公告。
这么一来根据商标申请在先原则,肯定是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优势而且得到核准的几率更高,也因此,后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在教育娱乐类的相关商标会被驳回。
主动申请“孟庆旸”商标
有了前车之鉴,在《只此青绿》领舞孟庆旸也随此火起来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在2月23日集中申请了“孟庆旸”的共17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
国知局官网截图
可以说,公司也是花费了大手笔对“孟庆旸”商标进行了保护,毕竟“只此青绿”商标也只进行了共19个类别的商标申请。
国知局官网截图
孟庆旸本人还能自由使用自己的名字吗?
在“孟庆旸”商标注册申请信息中显示,申请人均是孟庆旸所在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那么孟庆旸本人还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名字吗?
一句话,如果不涉及商业上的使用,就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名字。
如果孟庆旸想要离开公司,使用自己的姓名商标创业,那么她可以要回自己的商标吗?
孟庆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使用自己的商标:
1. 和公司协商商标的转让。商标转让,转让的是商标的权利本身。一旦公司将商标转让给了孟庆旸,孟庆旸就拥有了自己姓名商标的专用权。其他人或法人未经授权均不得使用。
2. 和公司协商商标使用许可。商标许可,孟庆旸只获得了自己姓名商标的使用权,商标最终的处置权还是归公司所有。
3. 和公司成为“孟庆旸”商标专用权的共有人。《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人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普通人的名字可以申请商标吗?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名字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但也不是每个人的名字都可以注册成为商标,我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条例,所有违反这些条例的商标都不能注册成功。
那么人名注册成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普通人名注册商标需查询近似
普通人的姓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由于汉字的有限,特别是常用的汉字也就五千左右,姓名相同在我国是司空见惯和大量存在的。所以普通人姓名申请注册商标,近似的可能性也相对较高,在注册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在先注册的商标里有无近似的商标。
2、公众人物姓名不得随意注册商标
公众人物的姓名和公众人物自身的商业价值联系紧密,社会公众极容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若公众人物的姓名可以被随便注册为商标,将会产生“搭便车”的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对于使用名人姓名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可以驳回申请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姓名权人的许可或者同意的证明。也就是说公众人物本人或经其授权后,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是可以的。
3、英雄烈士名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01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建议申请人在注册商标之前,首先在“中华英烈网”进行相关查询。
4、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商标由他人姓名构成,系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易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若姓名文字违反了《商标法》中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条例,是注册不成功的。总之,无论是人名商标还是其他商标,任何注册商标申请都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才能顺利进行。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综合老刘谈知产、网易、国知局官网、《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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