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发布

来源:作者: 2023-12-0596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支撑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供企业参考使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支撑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供企业参考使用。

  《指引》主体部分共五章,涉及数据知识产权创造、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数据知识产权等五个章节,立体化覆盖了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各流程、各环节。

  近年来,本市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从推动制度构建、开展登记实践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2022年底,北京市被列入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2023年5月,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并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全面落地。

  下一步,本市将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及时跟踪数据要素管理最新规定和实践情况,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法律监督中的运用,以更多更实的举措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

  《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解读

  日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编制了《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供企业参考使用。

  一、出台《指引》的主要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把数据定位为新型生产要素。《中国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显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首位。《数字城市指数(DCI)2022》显示,在全球30个城市中,北京排名第三。2022年底,北京市被列入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从推动制度构建、开展登记实践等方面开展探索。202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支持北京积极创建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编制该《指引》,旨在引导企业规范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提高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提供参考,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指引》的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明确了基本方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做出明确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基本法律保障。《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设置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专条,《北京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设置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专款,为本市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年内,《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为我市企业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维护数据合法权益、促进数据有序流通、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指引》的主要特点

  一是时代适应性。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资源,在数字经济时代依法依规用好用活用足数据,是企业提升可持续创新能力、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保障。政府部门发挥掌握信息丰富、把握形势全面的优势,编制、发布“指引”,是助力本市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企业主体性。“指引”定位在服务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就是尊重企业主体性,旨在激发企业积极性,丰富企业选择性,强化企业创新性,注重提示和工具。

  三是内容全面性。“指引”主体部分共五章,涉及数据知识产权创造、数据知识产权运用、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数据知识产权等五个章节,立体化覆盖了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各方面、各流程、各环节,细致周到,贴近实践。

  四是举措衔接性。“指引”系统衔接《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引伸发挥“办法”的基本思想和基础逻辑,为企业落实“办法”提供了实用工具,有效补强了“办法”的作用,可谓与“办法”相得益彰。

  四、《指引》的使用

  企业在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北京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次发布的工作指引,是本市相关部门为帮助企业高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既非具有约束力、应当执行的规章制度,也不构成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考选用指引部分内容,构建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也可以在专业服务机构的帮助下开展具体数据知识产权工作。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