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东方甄选起诉“东方绿选”直播间侵权胜诉

来源:作者: 2023-12-07933

逛直播间买东西是日生活中高频率出现的事件。如果刷到与知名直播带货平台“东方甄选”神似的“东方绿选”助农直播间,是买还是不买呢?

  逛直播间买东西是日生活中高频率出现的事件。如果刷到与知名直播带货平台“东方甄选”神似的“东方绿选”助农直播间,是买还是不买呢?

  近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东方A公司诉B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B公司以“东方绿选”为名创建的抖音账号进行直播带货,其所用的头像、直播间LOGO、背景布局和“东方甄选”直播间所用构成实质性近似,侵害了东方A公司的作品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东方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640.jpg


  

图片


  案 情 “东方绿选”模仿“东方甄选”

  东方A公司于2021年11月以“东方甄选”为名创建抖音账号并直播带货,北京新东方公司于同年12月将558号美术作品著作权授权给东方A公司。

  作品转让后,东方A公司将558号作品作为抖音账号头像、直播间LOGO及背景布局使用。截至起诉时,“东方甄选”抖音账号粉丝数量已达2337.3万。

  2022年7月5日,B公司以其依法注册的“东方绿选”为名,创建抖音账号并直播带货,抖音账号头像、直播间LOGO及背景布局装潢与“东方甄选”直播间所用构成实质性近似,带货种类主要为农特产品。

  东方A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该公司的558号作品著作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B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侵权损失。

  

图片


  判 决 “东方绿选”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东方A公司的“东方甄选”账号于2021年11月开始运营,并使用北京新东方公司授权的558号作品,该账号经长期宣传推广,粉丝数量高达3000余万,尽管其未依法注册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其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标识。

  B公司在有实际接触558号作品可能的前提下,仍利用其依法注册的“东方绿选”名称文字标识注册抖音账号,进行带货直播,该账号头像、直播间布局装潢、直播语言风格等与“东方绿选”直播间整体视觉效果近似,且带货产品与“东方甄选”带货范围相同。近似的直播及相同的带货范围,足以引起公众误认二者存在特定联系。仅几天时间,其直播间粉丝量急剧飙升300余万。

  B公司依法注册“东方绿选”文字商标的时间虽早于558号作品,但B公司注册的是仅是简单的文字商标,并非其抖音账号头像、直播间LOGO使用的作品。因此,法院认定,B公司行为侵害了东方A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图片


  释法 作品的“独创性”不得被复制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良性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加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特定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能基于真空或抽象评判,应将其放入特定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评价,行业环境及特点是法院探寻商业道德、判定行为是否具有可责性的前提和基础。

  创作思路可以被借鉴,但作品的“独创性”不得被复制。在互联网环境下,直播电商正成为一种特定的新兴特定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发生了根本转变。在市场竞争高度发达的如今,互联网等新兴市场的新类型竞争行为大量涌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动性需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必须与创新相匹配。

  流量系互联网竞争的核心要素,直播平台吸引观众获取流量,企业通过竞争提升流量及知名度,再通过特定模式将流量变现盈利,流量成为互联网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流量高的企业可更好获得融资及发展空间,其带来的巨大红利便捷已被公众接受。

  法官提醒,广大行为主体应强化法律意识,在经营中可以适当借鉴成功经验,但需要紧握法律的“尺”,把握借鉴的“度”,善于从成功的经验中找到共性并发现独有优势,避免盲目跟风,任何模式的商业竞争行为仍须严格守法,不得恶意攀附,否则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中细软集团深耕知识产权行业22年,在知识产权服务的实践中赢得生存与发展,成为成就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品牌。中细软集团已成长为同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元宇宙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多达3000余种。致力于通过网络科技等手段,为全球科技创新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与信息服务。您有任何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欢迎找我们咨询。

  来源:云南法制报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