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盗版《繁花》4000部,主犯“零口供”判刑四年半

来源:作者: 2026-07-1648

王某某伙同境外人员运营“某某帆”网站及App,未获授权上传《繁花》等热播影视剧超4000部。《繁花》普通话版点播超500万次、沪语版超300万次。到案后王某某全程拒不认罪。

  王某某伙同境外人员运营“某某帆”网站及App,未获授权上传《繁花》等热播影视剧超4000部。《繁花》普通话版点播超500万次、沪语版超300万次。到案后王某某全程拒不认罪。

  一审认定侵犯着作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撤销此前缓刑,合并执行四年六个月,罚金升至7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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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核心点

  1️⃣ 侵犯着作权罪“情节特别严重”认定:传播超4000部作品,点击量超800万次,远超入罪门槛,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2️⃣ “零口供”不妨碍定罪:检察机关从运营数据、资金流水、技术后台三线取证,数字化示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鉴定操作全流程预录视频当庭播放,逐一击破辩解。

  3️⃣盗版平台刑事风险极高:以会员、广告盈利,侵权作品数量巨大,将面临有期徒刑+高额罚金。平台越大、作品越多、传播越广,刑罚越重。


标签: 繁花 影视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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