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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8年的解百纳商标的战争,于终审在商评委的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了。最终,张裕集团终获得商标所有权,而中粮、王朝和威龙三大对手共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商标,其余企
长达8年的解百纳商标的战争,于终审在商评委的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了。最终,张裕集团终获得商标所有权,而中粮、王朝和威龙三大对手共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商标,其余企业均不得使用。
对于商评委市场这种折中之举,行业认为目的是均衡几大巨头的势力分配,但目前占解百纳市场超过70%的张裕,今后将如何做大解百纳营销,又避免为对手做嫁衣裳,成为张裕的又是一道难题。
巨头们势力再分配
“只要承认解百纳商标归张裕,一切都可以谈。”张裕股份总经理周洪江曾向记者如此称。解百纳之争是国内知识产权第一案。不惜站在行业对立面的张裕,透露商标归属争议是张裕的底线。而对巨大的解百纳市场,竞争对手也一直不甘就此出局。
资料显示,张裕、中粮对于解百纳商标的争夺可追溯至2002年。该年中粮公司等分别对张裕集团注册的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该申请,经审理后,于2008年5月26日做出裁定书,维持张裕集团注册的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
随后,中粮公司等对该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诉讼,张裕集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一中院于2009年12月 30日做出判决: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程序并无不当,但由于中粮公司等和张裕集团均在诉讼程序中提交了大量有可能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实体裁决结果的证据,如果不予考虑,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因此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裁定。北京中院将皮球踢回商评委,备受各个利益方压力,终审经过近一年的酝酿做出市场“分果果”的裁定方案。
在张裕A昨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张裕对终审中商标判归张裕非常强调,称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案件结果的通知,张裕集团仍为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即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
而对外界最关注的终审核心,商标权授权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解的结果是张裕集团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可以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对于商标可授权范围广泛涉及几大市场巨头,张裕方面称其实6家准确表述应是中粮、王朝和威龙三大家。
同是共享 国内总比国际好
对于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张裕商标权曾引来“被削弱”的疑问。张裕股份高管向记者称:“终审另一个核心是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张裕股份公司和上述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该人士称,自1997年上市以来张裕一直在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产品在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本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公司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
据张裕称,此前由于商标案僵持不下,不少洋葡萄酒大打擦边球,这是国产品牌最不愿意看到的状况。“解百纳商标案的最终和解,是争议各方当事人的明智之举。解百纳商标效力及其归属的最终确定,有利于该商标功能的进一步发挥,避免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也为该商标美誉度的进一步积累与提升,规避商标效力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打下了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广良认为,国内有限范围共享总好过国际共享。
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是否就意味着“解百纳”最终被共享、充公了呢?法律专家刘全中表示:争议双方的和解是以张裕作为 “解百纳”的商标持有人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这意味着,张裕拥有“解百纳”商标所有权,除该企业及上述三家授权使用企业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面对商评委此次市场这种折衷之举,行业认为目的是均衡几大巨头的势力分配。张裕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张裕占解百纳市场超过70%,由于解百纳商标终于归属,今后对营销广告的投入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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