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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声誉是发展的保障,而曝光的作用正是撕破违法企业的面子,取得震慑违法经营的效果。工商部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是保护了这些违法企业的隐私,而是助长了这些某某企业
企业的声誉是发展的保障,而曝光的作用正是撕破违法企业的面子,取得震慑违法经营的效果。工商部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是保护了这些违法企业的隐私,而是助长了这些“某某企业”的气焰。隐名曝光,不知背后有怎样的难言之隐?难道也在担心自身的监管不严、工作不力被曝光?如果不是,那违法企业的名称,这个真的可以有。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工商机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都没出现违法企业、商家和经营者的名字,而是用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来代替。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是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让人民群众提高同违法违规行为斗争的自觉性和识别能力,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也是让违法违规企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然而,当公布十大案例却不公布单位名称时,上述效能就会大打折扣,对公众的教育意义无法实现,对企业的警示意义更加消失殆尽。结果只能让违法违规企业逃过一劫,因此不知悔改,继续违法违规,而消费者则继续被骗,整个市场依然不能规范。所以,从强化监管的角度看,对于违法违规企业是不能施仁政的。
“企业最怕被曝光,工商部门为什么要在违法事实清楚并且已经实施处罚的情况下,还要隐去违法者的‘名称’”?难道是顾及这企业的面子吗?”不过,最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国家工商总局的解释。工商总局内部人士解释说,在公布典型案例时,主要是希望消费者能通过案例,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公布企业名字主要是从社会稳定出发,共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原来他们不公布违法违规企业的名字是为了“维稳”和“和谐”。这样的说法实在让人莫名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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