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当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时机。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内涵和类别,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时机。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内涵和类别,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正确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概念
顾名思义,知识产权服务业即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事务相关服务的行业。从宏观上讲,知识产权事务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事务。具体而言,知识产权事务包括各种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维持放弃、复审无效、异议评审、诉讼打假、许可转让、战略策划、信息检索、信息分析、信息加工、预测预警、评价评估、挖掘跟踪、交流培训、建章立制和考核奖惩等。当然,以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分类级别对知识产权事务进行分类的话,还会有很多种名目,难以穷举。在笔者看来,不论知识产权服务类目多么纷繁复杂,从总体来说,其无外乎属于知识产权代理和知识产权咨询两大门类。
区分这两类服务,需要从代理和咨询的差别讲起。从法律角度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咨询则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受托人针对委托方要解决的问题,以自身名义处理相关事务,法律后果由己方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通俗地讲,代理是指乙方受托代表甲方,与丙方打交道的行为;而咨询则是指乙方为解决甲方的问题,为甲方提出解决方案的行为,其中并不会出现丙方。
从以上差异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代理是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接受客户的委托,代表客户与专利局、商标局和法院等打交道,处理知识产权申请、诉讼和交易等事务,结果由客户承担的行为。而知识产权咨询则是指知识产权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为解决客户的知识产权问题,为客户提出知识产权问题解决方案的行为。
按照以上界定,不难将以上知识产权事务类别所对应的服务进行归类。根据以上分析,也可以把知识产权服务业定义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和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行业。
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现状
理解了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与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内涵,就容易评价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现状。
由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概念出现的时间较短,目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和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状态。
代理服务是知识产权的基础服务,较之于咨询服务较为单一。知识产权代理制度伴随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施行而出现,并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目前代理服务体系已较为成熟,公众对代理服务的内容和意义已普遍认可,如此造就了数量可观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形成了一些行业管理规范。而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因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从业人员有更全面更综合的专业水平。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经审批成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都会要求冠以“代理”二字,比如“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并且许多机构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只是“专利代理、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而严格来讲,代理和咨询行为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从营业范围看,仅有“代理”的机构是不能从事咨询业务的,是否可以考虑允许将其营业范围扩展到涵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发展咨询服务业的建议
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体系为知识产权数量的增加、质量的提高可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但仅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是不够的。代理服务一般只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这一个方面,相比之下,其他如创造、运用、管理等三方面服务的意义却一点也不逊色,而这三方面的服务恰恰绝大多数都属于咨询服务。在美国,多数律师一半以上的时间所从事的就是这些服务。
由于咨询服务能够增强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提高创新主体的策略水平,加强创新主体的风险控制、增加创新主体的市场收益,因此,知识产权服务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知识产权咨询业健康稳步发展。
首先,需要提供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政策环境,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承认其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平行地位,避免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作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附属。
其次,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认知度,使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得到创新主体的认可和重视,增加市场需求。
第三,需要与专利代理服务一样,设立咨询服务的相关门槛,明确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资质,建立起相应的规范和监督评价体系。
最后,需要通过相关人才培养途径培养咨询人才,造就一批能够适应咨询服务的实务人才,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笔者认为,从公众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规范和监督机制的水平来看,我国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业任重道远,但随着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认知程度的提高,相关促进措施的出现,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在我国必将获得稳步快速地发展,最终实现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发展的良好平衡。(谢顺星 瞿卫军 穆宏平)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