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假冒他人商标生产产品牟利被罚8万

来源:中国江西网作者:商标客整理 2014-01-141332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私企老板擅自生产假冒的该商标产品并进行销售。1月10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彭某犯假冒注册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私企老板擅自生产假冒的该商标产品并进行销售。1月10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彭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彭某于2012年7月至同年8月期间,未经某服装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同意,在其经营的公司生产制作假冒该注册商标的针织衫20064件,并以每打(12件)人民币148元的价格销售给程某(另案处理)。2012年9月27日,程某在上海将上述针织衫报关出口时被海关查获。经鉴定,上述涉案假冒注册商标的针织衫销售额达人民币247456元。2013年7月29日,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经营额达人民币24745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我们已收到,我们会尽快上传!!

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我的收藏
立即咨询
400-700-0065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询价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发布求购信息

*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
提交成功

已经收到您的留言,正在为您派遣商标顾问,

请耐心等待,或直接拨打客服热线400-700-0065联系我们。

确认
会员登录
发送验证码 (60s)后获取
登录

登录即表示您已同意《中细软服务协议》

遇到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提交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我们会持续优化网站,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确认
收藏成功

登录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提交成功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