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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真是数不胜数,被端的假冒窝点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只有积极地开展打假行动,才能减少假冒商品在市场横行,才能使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市场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真是数不胜数,被端的假冒窝点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只有积极地开展“打假”行动,才能减少假冒商品在市场横行,才能使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得到有力的保障,当然,也离不开商标所有人的积极维权。福建晋江市最近就开展了“打假”行动,4月7日下午就成功端掉了一个涉案近50万元人民币的销售“彪马”商标商品的窝点。
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在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某民房内有人在制作、出售假冒彪马品牌的童鞋。随后,民警开始调查,掌握证据后,对犯罪嫌疑人丁某进行抓获,共查获2880双假冒彪马注册商标的童鞋,涉案价值近五十万元。丁某对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依照我国《刑法》,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还没有终结,但丁某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应有的惩罚。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所以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伪造,冒用其商标,进行加工,销售产品,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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