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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 转载请注明出处: www.gbicom.cn 近日,小编在微博上发现一条受案快讯称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在钱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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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在微博上发现一条“受案快讯”称“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在钱包,皮夹等商品上注册了“iphone”商标,经苹果公司异议后,商评委认了驰名,但认为手机和钱包差别较大不至损害苹果公司的权益。据苹果公司称,这家公司还注了ipad和iphone shop等商标。”
同时还附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
商标“傍名牌” 山寨很疯狂
大家都知道苹果产品向来是让“苹果粉”为之疯狂的,作为国际品牌,它的知名度已经不在话下。虽然手机和钱包属于完全不同性质的产品,消费者也确实不会将两者混淆,但将苹果旗下产品商标“iphone”用在钱包、皮夹上,还是会让消费者哭笑不得。
而通过走访中细软,经过专业的商标查询,发现以“IPHONE”“IPAD”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并不只有将“IPHONE”用于钱包、皮夹的这家公司,虽商标所属类别都不尽相同,但可以看到大多申请都被宣告无效或在商标异议申请中。
同时中细软也表示,其实除了这种跨界将“名商标”原封不动按在自己和名牌风马牛不相及的产品上,还有一种商标“傍名牌”的现象同样让人大跌眼镜,日常在中细软申请商标注册的客户也有不少钟情于此类商标的:
利用商标傍名牌实质上属于一种商标侵权行为,而以上这几种情况很明显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商标侵权行为。
“原配”遇山寨 驰名商标变囧
而“iphone”遇到的问题与上述山寨商标的问题还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不仅涉及到相同商标用于不同商品,还涉及到了一个驰名商标的问题。
但中细软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这种现象还真不是个别:
滇虹药业公司是第1130744号“康王”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5类“中药、西药、中药制剂、西药制剂”等商品上。
2005年11月16日,陈某向商标局提出第5006314号“康王Kangwang”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婴儿全套衣、帽子(头戴)、袜、手套(服装)、领带、腰带、游泳衣、长筒袜、袜裤”等商品上。
在“康王Kangwang”商标异议期内,滇虹药业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作出裁定,认为被异议商标与滇虹药业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康王”商标使用商品未构成类似,因此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滇虹药业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申请复审。但最终商评委判定“康王Kangwang”商标的注册申请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亦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且第1130744号“康王”商标未达到驰名的知名程度,结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康王Kangwang”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滇虹药业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诉至法院。但法院通过一审和二审最终还是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只是在一审中对“第1130744号“康王”商标未达到驰名的知名程度”的判定给予了纠正,认为第1130744号“康王”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通过中细软所介绍的案例不难发现,“iphone”和“康王”的这两次商标案有异曲同工之处,都因“商品属于不相同和不相类似的商品,明显不会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让苹果公司和滇虹药业公司的异议被驳回。
中细软专家评析
对“关于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内容,部分网友的观点如下:
“这是很明显的搭车,不宜鼓励。如果搭车得到支持,谁愿苦B投资建设自主品牌?建设自主品牌需要法律的导向。”
“认了驰名但没有支持异议理由?如此,何以体现认定驰名的必要性呢?”
网友的观点不得不引起思考,“驰名商标”的意义到底何在?虽然商标注册在了不同类别的产品下,是不是就可以排除这些“山寨”傍名牌的嫌疑?“商品属于不相同和不相类似的商品,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判定是否真的那么界限分明?这些“山寨”产品会不会有故意误导消费者以为其是“原配”新出周边产品的嫌疑?
“驰名商标”这一路走来也实属不易,原来商家大肆利用其做相关广告宣传,让“驰名商标”丧失本质,就已经使“驰名商标”处于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而现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又受到了挑战,中细软专家表示,为了避免类似情形的再次出现,要从多方面着手。
商家一旦确定商标要及时到商标局进行注册,以保护自身商标权益;对于有意“傍名牌”的商家建议慎重考虑,商标注册本身风险就很大,“傍名牌”的商标被驳回的几率很大,到最后只能是浪费了时间、金钱不说,对自身产品的长期发展也是弊大于利。
当然《商标法》也进行了数次修订,这就说明了其本身的漏洞,完善的空间还很大,现在只有采用当下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它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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