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茶商标“火大了”

来源:中细软作者:李琳 2015-04-14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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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井茶这一商标“火大了”。原因是龙井茶证明商标注册人——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冒用龙井茶商标的企业告上了法庭,要求取消35家企业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使用权。这也成为了全国首例诉龙井茶证明商标侵权案。

中细软点评: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此举,有效地维护了龙井茶这一“金字招牌”,保证了龙井茶证明商标的“含金量”。同时也打击了假冒伪劣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链接: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个性: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4、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5、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商标效用:

证明商标由于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能够得到保证,所以,证明商标的使用,有利于企业向市场推销商品和服务,也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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