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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粉丝团在微博里吵开了,一众粉丝已经被气到不行,哭晕在厕所里了。原因是小鲜肉组合TFBOYS日前发表新单曲《样Young》,被眼尖的网友质疑MV场景和拍摄手法与韩国
两大粉丝团在微博里吵开了,一众粉丝已经被气到不行,哭晕在厕所里了。原因是“小鲜肉”组合TFBOYS日前发表新单曲《样Young》,被眼尖的网友质疑MV场景和拍摄手法与韩国偶像天团EXO在2013年推出的冬季特别专辑《12月的奇迹》十分相似,因此,陷入抄袭疑云。
《样YOUNG》的MV已经公开,点击量已突破14万次,然而从网友贴出的对比图来看,MV中弹钢琴、站在木屋前唱歌、雪花飘飘、和狗狗玩耍等场景几乎与EXO的《12月的奇迹》一模一样。
MV对比图
MV对比图(标明一下比较好)
抄袭传闻一出,网友掀起口水战。而“TFBOYS抄袭EXO”更是成了微博热搜榜的第一名。在这场口水战中,有盲目的粉丝,一吐为快;有客观冷静的粉丝看完MV再说活,举例论证;也有中立者,劝诫粉丝,安慰双方偶像。
TFBOYS粉丝:
EXO粉丝:
客观中立者:
小知点评
作为一个勇于追赶潮流的时尚小知,对TFBOYS和EXO两个男子团体,也是知道的。在小知看来,两者都有自己的的风格,一个清新美好,一个充满动感与诱惑。他们的粉丝在年龄段上有大部分的重合,但也有一定的差别。希望此次“抄袭门”能够早早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于天下,这场口水战能尽早收场。无论是谁的偶像,小知都不希望他们被抹黑,因为他们作为艺人,带给人们的应该是更多的音乐与欢乐,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与纷争,你说是不?
中细软课堂
这次的“抄袭门”和“于正琼瑶案”有异曲同工之处。双方艺人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了“替罪羊”,实在有点可怜。在大众娱乐化的今天,影视作品的版权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天中细软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享有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法律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和网络传播权,是基于音像制作者在制作音像制品的母带时所作的创造性劳动和其他投入。
承担的义务:
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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