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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圆明园于1860年遭英法联军焚毁,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西郊皇家园林再次遭劫。建国后
众所周知,圆明园于1860年遭英法联军焚毁,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西郊皇家园林再次遭劫。建国后被焚毁的圆明园遗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断壁残垣草木深深一直警示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莫忘国耻。
然而,近日一座复制并还原园林原貌的圆明新园在横店堂而皇之地开门接客,除了近千元的门票花费,更令人咋舌的是圆明新园内竟然有白雪公主、奥特曼、八仙过海、小矮人等冰雕,各方“鬼神”生拉硬扯,混杂成一盘“大杂烩”。过度商业化的旅游项目对历史古迹恶搞,一时间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抛开道德层面的争议,不少法律意识较强的网友提出了专业问题,引发人们思考。复制圆明园建成圆明新园算不算抄袭?圆明新园有没有侵犯圆明园的著作权?建筑物有著作权吗?圆明园的著作权属于谁?我们把一连串的问题抛给中细软知识产权专家,请他来谈谈圆明园的版权问题。
圆明园遗址受著作权法保护
“按照《著作权法》第3条中规定建筑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畴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能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有当建筑物成为建筑作品时,才可享有著作权并受著作权法保护。这里的建筑作品尤其是指那些具有审美意义的建筑艺术,举个例子,悉尼歌剧院和报刊亭都算是建筑物,但悉尼歌剧院因为其独特的外观造型具有审美意义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而报刊亭这种普通建筑物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中细软知产专家拿起手边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翻到第4条,解释到:“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施工基础的平面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这些都是受著作权保护的,现在科技发达了,建筑师在电脑上绘制的电子作品也同样适用”。
始建于清朝的圆明园,符合了以上关于“建筑作品”的概念特征。其规模宏伟,运用了各种造园技巧,融合了各式园林风格,是集中国园林艺术大成的作品,同时在经历了种种历史事件和风波之后,圆明园遗址已成为是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建筑,具有独创性和审美意义,理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此外,不仅是圆明园遗址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享受著作权法保护,圆明园的设计图、平面图等也均包含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复制不侵权但恶搞侵权
对于网友最关心的圆明新园侵权问题,中细软的知产专家是这样解释的:《著作权法》规定包括复制权在内的著作财产权是有期限的,即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圆明园的复制权超过了五十年的保护期限,因此,横店圆明新园按照1:1的比例原样仿建北京圆明园的建筑群,这种复制行为已经不算侵犯圆明园的著作权了。“但是如果圆明新园在仿建的过程中随意对建筑原貌进行歪曲和篡改,甚至为搏人眼球而进行恶搞,造成游客对建筑原型产生错误印象,则可能侵犯了圆明园著作权中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这两种权利不像复制权只有五十年限制而是无限期存在的”中细软知产专家强调说:“中细软的口号是为中国创新加油,但是纯粹为了商业利益娱乐恶搞,这种并无进步意义的改变,中细软不鼓励。”
谁来保护圆明园的著作权
圆明园作为文物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圆明园的知识产权也属于国家,具体的实际情况中,圆明园的著作权属于其主管国家机关——北京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我们在国家工商局官网上了解到,“圆明园”此前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其商标权也应受法律保护,可以说国家相当于将圆明园的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护工作交给了圆明园管理处,因此,圆明新园在复制、仿建的过程中若存在侵犯圆明园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商标权等情况,圆明园管理处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此次引起热议横店圆明新园涉嫌侵犯圆明园著作权一事,北京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将做何处理,我们会密切关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创新运作模式,文化古迹作为旅游产品被不断开发,这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凸显,中细软为智慧产业保驾护航,这智慧既包括今人的智慧更包括古人的,包括个人和企业的智慧更包括国家民族的。任何涉及知产产权的问题,中细软都将不辱使命,保护中国智慧,助力中国创新。
注:上述图片来源于百度百科、羊城晚报、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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