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孵化器or“终结者”?

来源:中细软作者:王艳菲 2015-08-041539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那么何谓“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战略是由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今年向人大提出的四个建议之一,马化腾解释说,“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互联网XX行业”,虽然实际的效果绝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更直观得理解“互联网+”,我们可以这样来看:传统集市+互联网有了淘宝,传统百货卖场+互联网有了京东,传统银行+互联网有了支付宝,传统的红娘+互联网有了世纪佳缘,传统交通+互联网有了快滴滴滴,而传统新闻+互联网有了柴静《穹顶之下》病毒式的传播。

“互联网+”时代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

如果把互联网也当成一个国家经济体,它会是仅次于美国、中国、日本以及德国的全球第五大经济体。根据著名咨询机构波士顿(BCG)今晨发布的报告,到2016年,全球将有30亿网民,几乎是全球人口的一半。

而论国家,英国的互联网经济全球领先,年产值达到1210亿英镑(约合1920亿美元,人均超过3000美元),占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3%,对英国经济的贡献超过医疗、建筑和教育行业。

韩国的互联网经济规模排在英国之后,占到GDP的7.3%,

中国则位居第三位,互联网经济占GDP的5.5%,但价值达到3260亿美元。

知识产权被“互联网+”时代赋予机遇

可以说,“互联网+”的时代就是知识产权的时代,“互联网+”时代本身是创新和发展的孵化器。而创新和发展正是知识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

互联网时代的最大特征是信息量大爆炸、信息融合与信息的实时性加强。这三点都为知识产权的孕育提供了基础。正是有了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便利性,人类自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的短短三十多年里才能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大于过去几千年所取得的成果。在“互联网+”这种充满活力的经济背景下,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技术,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的服务理念不断地涌现出来。而这些,正是知识产权得以孕育与发展的土壤。

“互联网+”时代本身需要新技术和专利作为基础和支撑

“互联网+”时代不仅催生了一项又一项的新发明新创造,同时它本身也必须依托于大量的新技术及专利。

举个例子来说,德国是举世公认的制造强国,“互联网+”的方式,为德国工业4.0产业升级插上了翅膀。以往汽车生产主要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工艺流程,在由众多机械组成的生产线上进行,所以很难在一段时间内同时设计、生产多样化的汽车。同时,在不同生产线上操作的工人分布于各个车间,只能各司其职,无法掌握整个生产流程,生产能力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但是在“互联网+”的智能化工厂中,固定的生产线概念消失了,采取了以电脑和互联网为核心,可以动态、有机地重新构成的模块化生产方式,使汽车设计、生产的个性化、高效率成为举手之劳。

“‘互联网+’带来的这些新的生产方式,需要大量新技术和专利作为基础和支撑。”正如一名德国工程师所言,虽然看起来容易,但“互联网+x”包含着大量的新技术。如实时监控与自动调度技术、工艺优化与自动化生产的一系列技术,这些技术大多数是以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形式出现的。

“互联网+”时代将会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与实现

一个很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互联网+”时代促进了“创客”的出现和全民创业热潮的产生。

以美国为例。美国有2300万家小企业,每个月还会增加约50万家。如果想脱颖而出,并取得成功,不仅需要一个好想法,更需要有独特的模式和领先的技术。在这方面,正与“互联网+”的拓展功能不谋而合。2011年,两名创业者突发奇想,创办了一家独特的网站,定位为“一个能学到任何知识的平台”。这个类似“点餐”式的教育平台,一方面通过聘请教学专家,可以让用户按照任何学科进行“点教”,任何人只需支付20美元左右的学费,都能学习这个课程。后来又推出了每月10美元的自助式教学套餐,付费后可以学习平台上的全部课程。另一方面,该网站还可以让普通人成为教师,任何人只要愿意,有真才实学,通过试讲,就有可能在该网站为大家传播知识。而其中大量互联网交互、交流技术等领域的专利,使平台的创办者成为了拥有众多知识产权的“富翁”。

“互联网+”时代使得众多知识产权拥有者得以便捷地将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转化为资金,而这又反过来成为激励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了。

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面临挑战

毋庸置疑,“互联网+”时代也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面临新的巨大挑战。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颇有感触地表示:“1人原创,99人抄袭。……今非昔比的互联网传播时代背景,使知识产权保护过程更为复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甚至悲观地提出“互联网+时代”意味着“知识产权的终结”,冯象教授提出“ 衰落既已开始,进程不可逆转,前景便是知识产权的多元化,或侵权与保护兼容并包。我的观察,高科技大公司之间操控市场和垄断,还得靠知识产权。目前打得不可开交的一系列官司,如“苹果”对“三星”、“谷歌”等的外观设计(电子产品用户界面)专利诉讼,便是这一策略的最新演绎(BBC新闻网,2012.6.27)。那是高端法律业务,商家运用知识产权争夺市场,好律师不会失业。但在互联网的普通用户那儿,在音像资料,例如网友之间分享歌曲电影,或者日用商品包括“奢侈品”的消费层面,“山寨”或仿冒却是主流。法不责众,知识产权的保护大体属于“虚拟的现实”(virtual reality),当心别当真了。”

的确,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高科技大公司的核心技术或许还可以得到较好的保护,但随着经济多元化,全民创业的进一步发展,普通用户的知识产权从界定到保护到管理都会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众多的“微创新”作何归属、如何保护是个问题,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是否跟得上经济发展大潮也是一个问题。

影像和文献理论方面由来已久的非法传播与抄袭现象且不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伴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的新问题,比如,有关专家表示,当前,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应用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也帮助很多初创企业实现快速成长。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业模式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很多企业由于商业模式被模仿,导致其核心智力成果被侵权,从而失去市场竞争力。因此,在“互联网+”的热潮下,如何实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是大势所趋,但对于知识产权而言,“互联网+”是孵化器也是颠覆者。“知识产权”与“互联网+”在现今的经济大潮中,其实都是必须不断成长的,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与执法其实是处于一个必须不断创新不断修改的地位上。过去对于知识产权的界定与保护,随着“互联网+”经济模式的不断发展,必然不断呼唤改革与创新,因为“互联网+ ”作为全球范围内不可逆转的新的经济发展趋势,本身还是一个新事物,作为配合这个新事物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执法方式,都必须配合这一新的时代背景不断更新,在这个过程中,势必有时会给人以混乱之感,以至于有些追求完美的知识分子会产生知识产权已经终结的错觉,但终结必然只是暂时的,我们不妨把终结看做变革的一个阶段,因为只有终结了过时的,我们才能迎来适合于现今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与分享,必然是“互联网+”时代不可分割的部分,或者说,谁要想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弄潮儿,谁就必须注重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

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如今,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已经意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他们纷纷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宜,但中小企业在这方面力量比较薄弱,专门设立一个部门在财力与人力上似乎都比较吃力,这就往往出现中小企业面对这类问题是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甚至遭受不白之冤。

其实,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一些专业、正规的代理机构获得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细软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细软),团队拥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员1200余人,作为中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科技服务云平台,其定位是为中国创新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与信息服务。致力于通过网络科技等手段,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为企业、为个人智慧财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为传统行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知识产权行业也在这场风潮中不断探索着新的商业模式与商业形态,开辟着新的市场,知识产权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免费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托管”等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知识产权创新产品也不断涌现,知识产权行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但迎来机遇的同时,“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互联网资源丰富、虚拟化、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特点令知识产权行业逐利现象日益严重,便捷的服务模式与看似强大的知识产权产品的背后却是成功率低下、欺诈客户等一系列恼人的真相。如何才能避免“利益化”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新常态?“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出路又在何方?

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细软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孔军民曾就此问题发言,他谈到,“互联网时代唯快不破,但在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中,只有脚踏实地,坚守诚信,回归服务、回归价值,以发展为导向进行创新,才能真正为‘互联网+知识产权’找到出路,令整个知识产权行业得到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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