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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星与苹果的专利战,剧情跌宕起伏,牵动着粉丝们的神经。美国专利局宣布涉案苹果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近日,三星与苹果的专利战,剧情跌宕起伏,牵动着粉丝们的神经。美国专利局宣布涉案苹果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两者关于赔偿金额的博弈或许将就此终结。苹果起诉三星的武器是其矩形圆角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618677。有业内人事认为,有矩形圆角外观的手机在市场上已经屡见不鲜,而这些手机的制造商不仅仅只有苹果、三星,换言之,矩形圆角的外观设计已经具有普遍适用性。美国专利局宣告其无效的理由或许在于此。近日,苹果公布的新外观设计专利,被指抄袭三星。这对“欢喜冤家”陷入了“你抄我,我抄你,抄抄更健康”的怪圈。
在中细软小知看来,无论苹果外观设计专利被无效掉的理由是什么,无论谁才是真正的“冒牌货”,都比不过两大科技巨头的“相爱相杀大戏”带给国内企业的思考来得重要!国内企业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一定要保证外观设计的独特性,了解审查员的审核标准。如此,不仅能够顺利被授权,还可以有效降低被无效宣告的风险。接下来,中细软小知就来聊聊如何企业检验自己的外观设计的独特性。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和其集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当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专利时,进入撤销程序或者授权后被无效宣告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在专利申请之初,要充分检索,确保与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有些知己或许疑惑,当设计相同,但是应用在不同的物品上,是否构成近似?中细软专家表示,相同的外观设计指物品形同和设计形同,而设计相同但物品不同时,不应该认为是相同的外观设计。至于如何判断是否相似,莫要急,小知马上解答。《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了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要依据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一般购买者水平判断。一般购买者是指一般知识领域的人员,而不是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有些相近似的产品的细微差别,专业人员能很容易地辨别出来,而一般的购买者往往会忽略掉。专利审查人员要从一般购买者的角度进行判断。
第二,以肉眼观察、间接对比的方式判断。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相近似判断,要根据视觉,即肉眼观察到的方式进行判断,不能用放大镜、显微镜及其它化学分析手段进行比较,不能诉诸于视觉的部分不能作为判断的要素。间接对比的方法就是不把两种产品并列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观察者在时间上、空间上有一定间隔进行比较时,如产生混同就应认为是相近似的设计。
第三,以产品的外观作为判断的主体。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表的形状、图案、色彩,所以对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判断是指通过视觉对其外观进行对比观察,而不是对设计的构思方法、作者的观念及创作题材进行对比。
第四,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要从整理观察,不着眼于细微的局部的差别。换言之,不能从设计的局部出发,来判断是否近似。
第五,产品的易见到的部分的差异作为判断的依据。尤其是对立体的产品而言,有多面组成,在从整体判断的同时,要着重判断其容易见到的部位是否有创造性和独特性。
由于外观设计多是形状、图案、颜色的组合,除了以上五大判断依据外,还要从设计的颜色、图案上作出判断。比如说,当外观设计所用图案的构图方法、表现方式、花样大小等不同时,应当认为是独立的设计。
了解完相同或者近似专利的判断方法,企业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了。不会陷入类似“三星与苹果互相抄袭”的怪圈。中细软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有14年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拥有专业的专利申请团队,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专利检索服务,确保外观设计的独特性,帮你轻松通过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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