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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小知最近看到一则新闻——《鬼吹灯》作者维权索赔千万。当然,这件事的起因是相关被告侵犯了原作者的
话说,小知最近看到一则新闻——《鬼吹灯》作者维权索赔千万。当然,这件事的起因是相关被告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以《鬼吹灯》的名气和读者数量,有人觊觎不难想象。作为原作者,天下霸场怒而上告也是应该的。不过,令小知比较纳闷的是,虽然自己陆陆续续也看过不少关于天下霸唱维权的报道,但说的都是维护著作权的事儿。如果将“鬼吹灯”三个字申请为注册商标,那维权范围不是更广、维权力度不是更大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文学作品为什么要将其名称申请为注册商标。拿大家都熟悉的《花千骨》来说,其影视作品走红后,“花千骨”“糖宝”“尊上”等与该作品相关的词语也广为人知。这些借作品“东风”而走红的词语迅速被多家企业在多个类别下申请为了注册商标。这些商标天然自带热度,能给企业节省大笔的广告宣传费用,也吸引了众多拥有商业眼光的企业前去申请注册。很多影视出品方会提前将作品名称或与作品相关的其他热词申请为注册商标,这样不仅能更好地维护作品相关权益,还能通过授权或转让的形式,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这些商标,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那么,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将热门小说或影视剧的名称申请为注册商标是明智之举。那么,像《鬼吹灯》这样拥有庞大粉丝群的小说,会有企业想借助其知名度将“鬼吹灯”三个字申请为注册商标吗?
小知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库宝查询得知,的确有很多企业提交了“鬼吹灯”商标的注册申请,但截至到目前,尚未有任何一个申请通过商标局审核。商标的注册申请不被通过的原因有很多,具体到“鬼吹灯”三个字来说,小知认为是因为这个名称属于“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的范畴。
《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九)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看完《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知己们发现什么亮点了没?是的,《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所谓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所谓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鬼吹灯”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是相悖的,自然也很难申请为注册商标。
其实,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文提到的《商标法》对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想通过商标局审核,还要具有显著性并且不能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说到这里,您是不是认为申请注册商标是一件很困难又很麻烦的事情呢?其实,对于企业及个人来说,如果想顺利获得一款注册商标,可以找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帮忙!中细软作为中国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欢迎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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