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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圈粉90万成为微博大V;开通微博3天粉丝超过300万;总共发了两条微博,点赞数均超过50万……
5小时圈粉90万成为微博大V;
开通微博3天粉丝超过300万;
总共发了两条微博,点赞数均超过50万……
你以为小知在说什么新晋网红?
NO,我只是在说一位物理学家——霍金。
至于霍金那两条关注度极高的微博,一条是跟中国网友打招呼,讲述自己跟中国的缘分,并宣告开通微博;另一条是宣布与尤里·米尔纳启动了“突破摄星”计划。
第一条微博宣告自己的到来,第二条微博宣告“有大事发生”。“突破摄星”计划旨在研发出一台纳米飞行器,通过光束将其推动使它的行进速度达到五分之一光速。如果该计划成功,纳米飞行器将会在发射后二十年左右到达半人马座阿尔发星,并发送回来在那个星系中发现的行星的图片。
纳米飞行器由“星芯片”和“太阳帆”组成,星芯片上携带摄影、导航和通讯等设备;太阳帆为纳米飞行器提供动力。具体操作是在地球上发射功率强大的聚焦激光束,推动太阳帆加速飞行,把“纳米飞行器”加速到光速的五分之一。
关于霍金大神这个不明觉厉的计划,网友的反应是这样的:
图为霍金微博热门评论
网友的反应热烈、激动,开心于霍金大神拉高了微博用户的整体智商,激动于竟然能离课本中的“神”这么近,热烈于虽然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可我还是很激动怎么办……
与网友的反应不同,专家的反应是这样的:
一句话概括是可行性不高!具体解释有如下这些:1、用激光产生光压时,光压太大太阳帆无法承受,光压太小无法持续加速;2、太阳帆技术还处于试验阶段,飞到火星都很困难,以人类目前的技术很难支撑“突破摄星”计划的实现。
此外,针对该计划是否能实现的可能性,知乎大神也从专业角度给了自己的见解:
“突破摄星”计划面临的挑战十分巨大,首先,激光源需要持续推动飞行器,那么,该如何在遥远的距离下瞄准“纳米飞行器”;其次,飞行器离地球越远,激光所能提供的动能越小;再次,即便“纳米飞行器”按照计划顺利到达了阿尔发星,在现有技术下,很难将信息传送给地球。
同一件事,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及结论,这里只有角度之别并无对错之分。网友激动的心情可以理解,专家的质疑是其专业性的表现,知乎大神的见解值得学习,而中细软小知看到这则新闻,最先想到是专利!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突破摄星”计划的。那么,想实现该计划就要研发新技术啊!想要保护新技术不被侵犯就得做好专利保护呀!现在,让我们看一下,该计划中涉及的发明创造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呢?
《专利法》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果发明想要被授予专利权就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就“纳米飞行器”来说,现有的技术水平并不能够实现霍金预想的效果,而为了实现“突破摄星”计划,必然需要新技术的研发,所以,“突破摄星”计划推进过程中研发的新技术是符合《专利法》对发明专利“新颖性”要求的。
创造性,是指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对于《专利法》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所应具有的创造性的要求,无论是“纳米飞行器”还是“突破摄星”计划涉及到的其他技术,都是不难满足的。
实用性,是指发明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虽然“突破摄星”计划不一定会实现,但因该计划的实施而研发的新技术是可以广泛应用于其他领域的。
横看成岭侧成峰,即便面对同一项事物,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不同人也有不同的看法。而小知对于“突破摄星”计划最大的感触既非激动也不是质疑,而是希望其能做好专利保护工作。在推动人类进步的同时也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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