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时事政策】1、高法院: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大幅攀升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表示,涉外知识产权行
【时事政策】
1、高法院: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大幅攀升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表示,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在过去三年呈现大幅攀升态势。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12158件,占近三年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总数的4%。全国法院审结的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占近三年审结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总数的39。64%,且呈逐年大幅攀升态势。
2、成都高新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结硕果
近两年来成都高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71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63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件。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597件,占受案总数的90.05%;商标权纠纷39件,占5.88%,其它知识产权纠纷27件,占4.07%。刑事案件中,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达5件,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程序、工具罪3件。
3、《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发布
在26日召开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下,版权执法部门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互联网+”的新型版权监管手段,加强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提高了网络执法打击的精准度。
4、国家版权局公布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4月26日,“2016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京举行,会上,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分别为: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人人影视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安徽蒋某等销售盗版图书案;河北张某某等印制盗版图书案;山东“8·05”制售盗版光盘案;江苏“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浙江郑某等复制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和软件案;四川“风云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
5、中英合作减少知识产权网络侵权行为
近日,记者从英国驻华使馆获悉,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百度与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IPCC)签署关于版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为中英两国共同面临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提出了一项合作方案。正在中国参加“中英版权周”活动的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与执法司司长罗斯·林奇博士出席了签约仪式。该合作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数码产业正为减少网络侵权提供支持。
6、最高法开庭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所述10件案件为涉外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也较为典型。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10件案件,有利于进一步展示中国法院公开透明、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对于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扩大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均具有重要意义。
7、网络文学一年被“盗”百亿元
依靠专业的团队运营,对网络文学作品几乎可以“秒盗”,一般首发网站发布新章节1分钟内就可以完成盗版;据统计,仅2014年盗版行为就造成整个行业损失近100亿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建武认为,网络时代文学作品的数字化传播使得版权保护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还要探索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保护能力。执法部门要对网络盗版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管,就必须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同时权利人也应该积极利用新技术来保护自己的作品权益。
【时事热点】
8、国人抢注“face book”商标被驳回
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对“face book”商标异议复审案做出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注册“face book”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据此,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要求商评委撤销核准注册的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的判决,“FACEBOOK”商标拥有人美国菲丝博克公司胜诉。
9、苹果“可折叠摄像头”专利申请获授权
近日,苹果公司一件名为“可折叠长焦相机镜头系统”的专利申请在美国获得授权。据悉,这项专利技术可使iPhone手机的后置摄像头不再凸起,并产生长焦镜头的效果。未来,这项技术可能被苹果公司用在新手机上。该专利申请文件显示,当光线进入主镜头,通过镜面反射聚焦到成像传感器时,副镜头即使上下移动很小的幅度,也可以产生长焦镜头的效果。这项技术的关键点在于,这个可折叠长焦镜头与标准广角镜头能够配合使用,为用户自由选择镜头带来便利。
10、好声音侵权案管辖异议被驳
京法网事官方微博4月27日消息,因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商标侵权,荷兰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万元。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移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日 就管辖异议进行审理,并当庭裁定一审驳回了该管辖异议。
11、苏宁云商拟3600万元转让133件商标
近日,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拟将苏宁云商非主营业务范围内的部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许可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苏宁云商非主营业务范围内使用、注册带有“苏宁”字样的商标。其中,与苏宁置业集团的转让交易涉及133件商标,交易价格为3601.92 万元。
12、知乎指责微博账号盗取内容
Techweb 4月27日消息,问答社区知乎昨日发布微博表示,对“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知乎姐姐”、“知乎酱”、“我们都爱看知乎”等一系列微博帐号,长期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未经授权转载知乎站内用户原创内容的行为,已委托律师追究相关微博帐号运营者的侵权责任。
13、雷军电动商标一审被判侵权
海淀法院官方微博4月27日消息,因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了相似商标,并取名“雷军电动”,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使用标识及“雷军”二字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40万元。双方暂未明确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中细软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