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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消息,对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的揽胜极光车型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陆风X7车型专利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消息,对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的揽胜极光车型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陆风X7车型专利权宣告全部无效。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均是两公司互相请求,由此可见,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专利权争夺进入白热化。
陆风X7
首先,关于陆风X7专利被取消的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告中指出,虽然揽胜极光与陆风X7在细节设计上有差异,但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因此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区别,因此涉案专利(陆风X7)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另外关于揽胜极光专利被取消的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告中指出了多种证据,揽胜极光之前注册的专利因为五门版和三门版的设计差异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因此被取消。
对于本次两家公司互相举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揽胜极光与陆风X7的专利权无效可以看出,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专利权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状态。同时,对于本次事件的影响,我们从律师处了解到,其并不会对两款车的销售产生影响,仅是在设计专利层面不受保护。有关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文/汽车之家 兴珉/高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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