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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中,文化产品以数字形式存在于互联网上,域名也作为一种新式无形资产,被视为与知识产权类似。
在互联网时代中,文化产品以数字形式存在于互联网上,域名也作为一种新式无形资产,被视为与知识产权类似。域名的管理会影响知识产权利益攸关者的优先权利,如何应对互联网为传统知识产权带来的挑战,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在11月16日下午乌镇举办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体会议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在谈及互联网时代下的传统知识产权问题时表示,面对这些新变化,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必须尽快予以重视,并加大政策对话、规范制定和执法活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在世界互联网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会议现场,王彬颖提到三点意见,首先必须开展政策对话,以便促进互联网社群、知识产权社群和其他利益攸关者对彼此更加了解。“我们赞赏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中国其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去年的积极合作和支持,他们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成功举办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促进了针对知识产权的对话和研究。”
第二,由于网络空间不应该脱离法律的管辖,政策制定者应将互联网相关国际规范工作提上日程。王彬颖认为,知识产权是管理网络商业活动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此她介绍说,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缔结了两个与互联网相关的条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为将来制定适用于数字环境的版权法规提供了基础。200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还通过了《关于在互联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联合建议》。“那么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积极研究其他议题,并加入了对于互联网和数字化的讨论。”
第三,应继续探索在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执法活动方面推进国际合作。由于互联网不受国界限制,国际合作成为必然的选择。王彬颖举例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曾通过合作,成功达成域名争议解决合作。过去十年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帮助解决设计6.5万个域名的3.5万件纠纷。在起步阶段,如何共享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执法活动的最佳实践,值得我们探索。交流访问、信息共享,以及各国行政、立法、司法部门的人力资源培训等均对今后发展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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