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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国务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政策新闻】
国务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意见》提出,要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以制度化保障促进国有产权保护,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非遗保护发展报告:知识产权建设未获得实质性进展
2016年11月29日,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6)》新书发布暨非遗保护研讨会在京举办。
2015年非遗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其一,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确保非遗保护不离题、不走样,仍然任重道远。
其二,如何理解国家战略与非遗保护的关系,做到既能够适应国家战略,又能够保持非遗保护工作的独立性,使二者协调发展,仍然需要努力。
其三,如何在实践中真正克服“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传承”“重技术轻文化”“重形式轻内容”的顽疾,依然是非遗保护实践面临的主要障碍。
其四,在非遗研究上,如何既能摆脱本本主义,又能避免拘泥于经验主义,能从实践中概括出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普遍价值的非遗理论,是目前非遗研究最大的挑战。
其五,非遗保护的规范化工作发展仍然缓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非遗行政法实施缺乏操作性。非遗保护的知识产权建设,仍然处于讨论阶段,未获得实质性进展。
其六,非遗保护技术提升仍待加强,非遗生产的低水平、低效率、低附加值现象依然存在,科技手段介入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力度有待加强。
版权局: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召开
日前,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颁奖仪式同时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作题为“2016版权回顾与展望”的主题发言。 中国版权年会是近年来版权界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年度盛会。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了解,今年年会在形式上进行了重大创新,以回顾与展望版权工作、表彰年度版权卓越成就者和最具影响力企业为主题,以增强会员互动和行业交流为形式,以期达到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加强合作、思想融合、共谋创新的目的,成为了中国版权界精英汇集、交流合作的大平台。
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近日,在“2016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雷筱云说:“经过两年多的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正在逐步有效融合,我们也初步构建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全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业态正在逐步发展。”
雷筱云也指出,当前,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如何通过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来加速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融合,如何通过知识产权运营为产业发展装上强有力的芯片,是我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发展层次过程中需要解决好的一个新课题。
“全球创作者论坛”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由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全球创作者论坛”11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与会者就数字时代的创意产业、网络服务授权与价值链、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展开讨论。CISAC副主席贾樟柯表示:“希望中国的编剧和导演,也能像国外的同行一样,在全球范围内从其他人对自身作品的后续使用中,获得持续的版税收入,作为酬金收入的补充,乃至超过酬金收入。相信这无疑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电影产业,从而真正实现中国电影的繁荣。”同时,在此次论坛上,亚太音乐创作者联盟(AMPA)也宣布成立。
贾樟柯:中国电影的生态养护依赖于创作者的版权环境
中国第六代导演代表人物贾樟柯11月28日在北京表示,中国的著作权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修订,中国电影工作者的版权环境终将改善,“这对我们电影生态的养护形成至关重要”。
贾樟柯说:“我本人也算国内的一线电影工作者,20多年来参与编剧、导演、制作的电影有数十部,但直到最近两年,才有了第一笔来自版权的收入。从那时候开始,我才更多的体认到版权对电影创作者的价值,才更多的参与到为保护电影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所努力工作的队伍中”
中国的著作权法正在经历第三次、也是最全面的一次修订,在国家版权局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草案的第十九条中,承认了编剧、导演的作者权及获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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