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9月14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胡某与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了宣
9月14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胡某与被告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进行了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胡某诉称,其于2013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于2016年5月获得授权,该专利至今有效。原告认为,被告制造、以对外出租的方式使用摩拜单车,被告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特征与原告享有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侵犯了原告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侵权,并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
被告摩拜公司辩称,被控侵权产品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并不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被告不构成侵权。
围绕双方诉辩意见,本案的两个争议焦点为,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如果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原告是涉案“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其次,关于涉案专利可否在自行车技术领域受我国专利法保护,上海知产法院认为,虽然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名称为“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但将涉案专利应用于自行车技术领域,是自行车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
再次,关于二维码识别器的四个元器件是否必须集成在一起,权利要求1记载的“图形解码器…与二维码比对器电连接”中“电连接”是否既包括物理接触的电路连接也包括无线信号连接。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构成“二维码识别器”的四个组成部分“微型摄像头、图形解码器、存储器及二维码比对器”需集成在一起,且由于,说明书中未明确“电连接”的具体技术特征,鉴于本发明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根据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对“电连接”的理解,电连接是指物理接触的电路连接,不包括无线通信信号连接。比较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相应结构,被控侵权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二维码识别器”“图形解码器…与二维码比对器电连接”的技术特征,也不构成等同。
此外,虽然摩拜单车和涉案专利均具备“报警”功能,但实现该功能的技术路径不同,被控侵权的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不具备“比对信号不一致时控制器控制报警器报警”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构成等同。
综上所述,被控侵权产品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没有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
关于权利要求3的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的锁控制系统操作方法的比对, 权利要求3的主题名称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的操作方法”,该主题名称限定了由权利要求3方法实施的装置应当是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电动车控制系统”,故权利要求3虽作为一项独立的专利权利要求,但其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装置技术特征和权利要求3所记载的全部方法技术特征共同限定。鉴于被控侵权产品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当然不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3的保护范围。
据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被告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没有落入原告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
法官说案
该案主审法官商建刚称,该案的判决阐述了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判定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前序部分对于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具体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特征部分以及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限定部分记载的技术特征均有限定作用。”本案中,合议庭认为,涉案“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是一种锁装置的产品专利, “电动车”为涉案专利主题名称的组成部分,描述了涉案专利的使用方式,对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但实际的限定作用应结合“电动车”对于涉案专利产生的影响进行判断。首先,涉案“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是一种锁装置的产品专利, “电动车”并非该锁装置的组成部分。其次,“电动车”这个词除了在主题名称中出现外未记载在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再次,“电动车”不是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前提和基础,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可以完全脱离电动车实施。最后,涉案专利在申请时并未将限定在电动车技术领域作为获得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理由。而在判断权利要求3的主题名称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的操作方法”的保护范围时,应由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装置技术特征和权利要求3所记载的全部方法技术特征共同限定。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新闻深一度
摩拜专利 折射知识产权的力量
据中细软知识产权专利部负责人介绍,目前摩拜单车的专利总数已经达到了49件,涉及范围基本覆盖全车,新型无链传动系统替代原始的链条传动,智能锁兼具实时定位与防盗报警功能,关锁结账的功能更是增加了用户单车使用的新体验,自行车的智能系统电量则来自于骑行实现自给自足。骑到哪儿扔到哪儿,就是这么任性。
可以说摩拜单车在专利研发和科技投入上是做了充分的准备,庞大的专利体系撑起了摩拜单车的价值构成,这是摩拜单车优势所在,也是其他品牌共享单车所不能比拟的。这正如CEO王晓峰所说,摩拜没有浪费时间关注对手,而是好好打磨产品。
同时,小知经过对摩拜单车商标的检索得知,除了一些先前已被其他公司注册的商标外,摩拜单车基本进行了全类别的注册,覆盖范围囊括绝大部分分类,这包括“摩拜”、“mobike”等商标,目前很多商标正处于受理状态中。由此可见,摩拜公司的商标保护意识是十分强烈的。
作为个性出行的一波革新潮流,共享经济下的摩拜绿色出行,成功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难题,让我们不在走路速度太慢、等公交费时间、打车价格太贵之间纠结。中细软知识产权专家认为,这得益于摩拜单车成功的运营模式,更依赖于专利研发、科技创新与技术变革,摩拜单车折射出的是知识产权改变社会的巨大力量。作为国内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科技服务云平台,中细软知识产权始终致力于我国专利申请的专业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国科技的发展与进步。
【中细软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不妥之处,请留言告知,感谢!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