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装鞋帽(25类)
- 酒商标(33类)
- 食品商标(29类)
- 医药商标(05类)
- 方便食品(30类)
- 科学仪器(09类)
- 日化用品(03类)
- 餐饮住宿(43类)
- 广告销售(35类)
- 健身器材 (28类)
- 更多
在分类中搜索“”
该通知规定,自英国正式脱欧日(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起,欧盟商标和欧盟外观设计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
该通知规定,自英国正式脱欧日(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起,欧盟商标和欧盟外观设计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
英国已于2017年3月29日向欧盟正式递交了退出通知。对于英国退出欧盟后原本在其境内有效的欧盟知识产权(主要是欧盟商标和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效力及相关问题,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联合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以下简称EUIPO)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发布了相关通知。若英国和欧盟未再达成其它协议,那么自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以下简称“脱欧日”)起,英国将正式脱离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将因此减少到27个),欧盟法律(当然也包括了欧盟商标相关法律和欧盟外观设计相关法律)将不再对英国适用。
对于英国正式脱欧后欧盟商标及欧盟外观设计的效力及其他相关问题,该通知做出了如下重要规定:
1.于脱欧日之前已注册的欧盟商标、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以及依据相关规定在欧盟境内公开的非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将继续在欧盟27个成员国境内有效,但是自脱欧日起将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
2. 于脱欧日之前递交、但仍处在处理阶段尚未注册的欧盟商标申请及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申请的保护地域范围将不再包含英国。于脱欧当日或脱欧日以后经EUIPO授权的权利效力将仅及于27个欧盟成员国。
3. 所有现存的基于英国国内商标的在先权请求将自脱欧日起终止其在欧盟境内的效力。
4. 马德里体系下注册国际商标以及海牙体系下注册工业设计指定欧盟的,该对应国际注册的商标或外观设计将继续并且只在27个欧盟成员国有效。
5. 通知特别提醒,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除欧盟商标及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申请递交外的其它所有EUIPO前的程序,仅在英国境内有住所/营业场所的自然人/法人,均需由欧盟境内具有代理资质的代理人代理。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发布该通知的新闻公告中强调,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
目前欧盟与英国仍在就其脱欧后的一系列安排进行谈判。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此提醒广大欧盟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申请人要注意英国脱欧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并提前做好准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www.gbicom.cn!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细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关于我们| 推广服务| 法律申明|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
中细软网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5445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886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15号长江湾广场 传真:010-58143981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00-0065
电话号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